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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签约谈判 (第1/2页)

陈麟按照事先的约定,来到了酒店二楼的咖啡厅,没坐多久,陈麟就看见李秀丽走了过去,陪同李秀丽的还有一位中年人。

“陈麟,你好,昨晚睡的怎么样?”李秀丽笑着问道。

“稍微有些激动,毕竟成为了冠军。”陈麟笑道。

“应该的,谁得了冠军都这样,你算沉稳的了,好多人夺冠后几天都像梦游似的。”李秀丽笑道。

陈麟笑着点了点头,“今天谈签约的事情,李姐你怎么会来?”

“我是代表湘南卫视来的,我在电视台十多年,宣传、策划、人事都干过,加上你是我从帝都带来的选手,所以台里就派我从旁协助一下,这位是天宇传媒的经纪人王建。”李秀丽介绍道。

“你好,王经纪。”陈麟主动打招呼道。

“你好,陈麟,很高兴见到你。”王建也满带笑容的回道。

陈麟经过两场比赛录播,尤其是赛区夺冠之后,毫无疑问已经成为了开男中人气最高的选手,王建为了能够将陈麟签在自己麾下,可是动了不少关系,下了血本才争取到这个机会。

“好了,相信昨晚李总监已经和你透露过了,今天我就是代表天宇传媒来和你签合约的。”王建说完将合同递给了陈麟。

“合同字太多了,我也不太懂,要不王经纪您给我说说吧。”陈麟却没接过合同,直接说道。

“这个毕竟事关你自己的切实利益,最好还是自己看看为好。”李秀丽闻言劝道。

“没事,这一路走来多亏李姐帮忙,我相信李姐不会骗我。”陈麟却是转头看着李秀丽说道,李秀丽闻言笑了起来,然后冲着王建点头示意。

“那好吧,大部分都是常规事项,与其他合同没什么区别,主要是关于签约年限和经纪抽成。

签约年限和所有开男一样都是八年全约,违约金也一样都是八百万,经纪抽成六四分,公司六,你四。”

“那歌曲版权呢?”陈麟问道,这可是关系到他事业起步阶段收入的大头,结果天宇连提都不提。

“版权当然是属于公司了,这点你放心,公司会按照相应价格买下你的词曲版权的,即便价格高一点也不是太大问题。”王建笑着说道。

王健说完,李秀丽就盯着陈麟看,想看他是什么反应,而对面的陈麟喝了口咖啡,一脸的嫌弃,不知道是嫌弃合同还是嫌弃咖啡难喝。

这里先说一下经纪合约,顾名思义就是艺人将自己的演艺事务委托给经纪公司或经纪人,签订合同,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取收益。

经纪约又分为全约和分约。

全约就是艺人将自己所有的演艺事务全部交给经纪公司。这种模式是新人签约最常见的模式,有利有弊。

有利的就是签了全约,就是经纪公司的亲儿子,公司自然肯花费大力气、好资源捧红你,毕竟你红了,公司就赚钱,后世的迪美巴就是代表,一签15年啊。

不利的就是你没有自由,不管愿不愿意你都得听从公司的安排,而且如果红了想解约,要花费巨大的代价,甚至闹翻了解约不了被雪藏。

分约就是艺人将自己的演艺约分开,比如唱片约、影视约,甚至还有广告约、综艺约,这都是因为娱乐产业不断发展,行业划分越来越细。

艺人也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市场化、专业化的必然,这也催生出了新模式,那就是艺人工作室。

艺人成立工作室,自己可以掌控全局,然后专业拆分,将不同领域分给不同公司,以期得到专业服务。

当然这里指的都是人气够高,拥有一定话语权的艺人才行。

有时候分约也是经纪公司的一种选择,毕竟一家公司不可能擅长所有领域。

为了更好的留住艺人,经纪公司资源相互对接,为艺人提供更好的机会,经纪公司也能从中受益。

分约自然也有不利的一面,那就是你不是经纪公司的亲儿子,特别好的资源人家不会给你,都留着给自己公司的全约艺人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代理约。代理约与全约相比,相差在与经纪公司的从属关系上,代理约与经纪公司是对等的,不是从属关系。

而且代理约可以同时代给很多家,就是谁家有活了去谁家,干完按照约定分钱就行。

这种代理约也是自由度大,但是资源可能不太好,除非你是一线大咖,受到资本、粉丝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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