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
唐森历经过最困难的日子,是有将近一个星期没有喝过水,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撑过来的。有人说,一个星期不吃东西只喝水,人可以存活,但一个星期不喝水,人就会死亡,唐森却活了下来。
这或许要感谢他自己的体液,从此他就发誓,以后他每天都要喝水,还要喝个饱。
把挖到的树根先送回家,唐森又一次出门,平底锅护心镜、百年王八壳、摩托车头盔、消防斧样样具备,腰间挂了5个军用水壶,每个水壶都隔开一段距离,以免互相撞击发出声音。
这次他换了另一条马路,马路两旁都是高大的树木,树叶遮天蔽日,走进去,明显感觉到眼前一暗。
来这种地方,尤其要注意,因为没有被阳光直射的阴暗之地,是丧尸喜欢待的地方。
所幸虽然树叶遮住了大部分阳光,但却依然有光柱透过缝隙直射而下,所以在白天,这条马路应该是安全的。
唐森放缓脚步,尽可能地不踩到那些枯枝烂叶,避免发出声音或滑倒,路两边的商店,无论门窗,没有一扇是完整的,空洞洞的毫无人气,寂静得让人心底发寒。
在一棵巨树前停下,唐森抬头观望了一阵,这棵树几乎是整条马路上最大的树,上面的树枝横七竖八,犹如一把巨大的雨伞,像恶霸一样,侵占了它附近别的树木的空间。
就这里了。
确定目标,唐森把消防斧挂在肩上,这里有一个斧套,是他专门根据他的手臂长短以及肩膀的高度设计的,他可以在不到秒的时间把斧子取下,光是这个动作,他就练习了一年多。
双手双脚并用,唐森抓着树身的凸起,像攀岩一样爬上去。虽然身上的负重不下百斤,主要是那个乌龟壳重,但对已经习惯的他来说,几乎感觉不到重量。
在这个残破的世界,如果没有一点生存技能和面对危难时的勇气以及时刻壮大自己的辛苦训练,根本不可能存活下来。
唐森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只要不外出,就死命地操练自己,直到累得无法动弹为止,但一恢复体力,他就继续自虐,如此反复循环,才让他得以在这世界拥有那么一丝保命的资格。
小心翼翼地往上爬,在距离树顶冠的一处分叉上,终于发现了一个树窟,有碗口大小,似乎还很深,里面积满了雨水。
唐森惊喜不已,他把浮在上面的几片树叶撇开,用手捧些尝了尝,虽然味道有些苦涩,但是淡水无疑。
没想到找的第一棵树就有了淡水,唐森在感慨好运之余,连忙取出早就准备好的一根塑料小水管,同时旋开其中一个水壶的盖子。
他把水管的一头放在树窟里,另一头先用嘴吸了下,然后插进水壶口,同时把水壶的位置压低,使得它低于树窟的高度。
做这些动作,他早就驾轻就熟了。随着树窟里的水不断流进水壶里,很快就装满了一壶。
唐森堵住出水口,插进第二个水壶里。
很快,5个水壶就全装满了,而树窟中还留有不少水,尽管那是最底下的水,看上去并不干净,但他没有浪费,用水管吸了一个饱。
满足地收起水管,唐森准备下去了,今天的行动出乎意料的顺利,除了那只意外出现的丧尸,一切都很完美。
手上抓着一个树瘤,他正要下去,忽然头顶上似乎有什么声音传来,尽管很微弱,但他听到了,连忙身体一缩,把自己蜷缩在树杈里。
怪异的声音一开始听不清楚,但渐渐地越来越清晰,因为它似乎距离这里越来越近。
“……往北八十公里,有一个人类聚居区,欢迎广大的同胞们前去聚居区定居。”
“末世残存的同胞们,往北八十公里,有一个聚居区,欢迎广大的同胞们前去聚居区定居。”
“末世残存的同胞们……”
声音是从喇叭里发出来的,唐森对这种特殊的声音非常了解,这令他欣喜若狂。
两年多来,他还是第一次听到人声,不会错的,那是只有人才能发出的声音,咬清晰,还是一个女音,就像末世前他打客服时听到的那种端正好听的声音,几乎可以从声音中让人想象说话的人一定是个清丽漂亮的女孩。
当然,从头顶上方传来的声音不止他听到了,原本在白天沉睡的丧尸们也听到了,恐怖而凄厉的声音响成一片,一群群丧尸如蚂蚁一样,从各种店铺里钻出来,聚集在街道上,等着开餐。
唐森往下偷偷看了一眼,马上将自己缩成一团,他发现,整条马路都被丧尸淹没了。这个时候,他决不能被发现,否则会在短短几秒内被撕成碎片。
他以龟壳垫在身下,缩着双腿,双手环抱住,一动不动。
有龟壳挡着,下面那群丧尸就算抬头看,也不会发现他的存在。而且丧尸也没有那么聪明,它们只要发现的不是活物,就不会因为好奇而爬到树上看。
头顶上的那个喇叭声越来越大,几乎震耳欲聋,树下的丧尸们更疯狂了,而唐森也终于看到了发出喇叭声的东西。
那是一个热气球!
是的,就是热气球,透过树叶的缝隙,他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热气球,红黄蓝三种颜色,非常鲜艳。
那里面,一定有人!
这一刻,唐森激动了,浑身颤抖,几乎忍不住要冲天上的热气球大喊,但他不敢,先不说热气球上的人能不能听到他的声音,就算听到了,也救不了他,因为疯狂的丧尸们会顷刻间把他所在的这颗大树淹没,然后把他生吞活剥。
等到声音渐渐远去,直到再也听不到了,唐森收起遗憾的心情,错过了就错过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但他却得到了一条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在往北八十公里处,有一个人类聚居区,只要到了那里,他就能重回明了。
一个人孤独地生活了近三年的时间,这是非常可怕又寂寞的事情,要不是心底里一个信念在支撑着,他可能都已经疯了。
三年前,世界巨变,地震、海啸、火山喷发、天怒人怨,丧尸出笼,末世降临,唐森当时刚上大一,与父母分隔两地,一千八百多公里的路,两年多来,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地方,目的就是为了回到家乡,找到自己的父母亲人。
不过,因为地震海啸,板块与板块之间的撞击,城市几乎全部被毁,而侥幸留下来的城市,也大多被丧尸占据。
没有手机,没有导航,他在这早已经大变样的世界,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而且,野外更加危险,或被海水淹没,成了远古海怪的天堂,或变成茂密丛林,里面各种变异生物横行。
相对来说,城市里面是安全的,因为丧尸活动有一定的规律性,白天沉睡,晚上出猎,只要不发出声音,不被看到,就不会有危险。当然,这需要强健灵活的体魄和精明谨慎的头脑,有时候他甚至都怀疑,自己是怎么活过这1000多个寂寞又危险的日子的。
等到树底下的丧尸又进了建筑物里,唐森确定过安全之后,这才小心翼翼地爬下树来,回到了安全的家中。
他决定了,明天就出发前往那个人类聚居区,他受够了一个人的日子,而且,抵达人类明,说不定能打探到一些消息,比如有关于他的家乡,尽管希望渺茫,但他必须去做,他要去与家人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