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间,道路两旁的树林里,几个凶神恶煞的贼人,淫笑着走了出来。他们各自手提兵刃,将叶晓钰与火头围了起来。
火头紧握手中长剑,双手颤抖,但依旧将叶晓钰护在了自己的身后,随即摆出一副拼命三郎的架势。接着他怒吼着,手握着长剑,向着贼人,迎了上去。一眨眼的功夫,他就身中数刀,倒在了血泊之中。
随后,这群贼人便把淫荡的目光,投向了亭亭玉立,瑟瑟发抖的叶晓钰身上。贼人们那恶臭的大嘴,还不停地流下口水。
这把叶晓钰看的顿时心翻想吐,于是忍不住大叫道:“你们这群臭虫,这是没吃饱饭吗?我虽天生丽质,但是皮糙肉厚,一点也不好吃,求各位大哥放过我吧!”
说着,叶晓钰转身便想溜之大吉,然而她竟然被自己的脚给绊倒了,原来是腿麻了。
“你倒是跑呀!小丫头。怎么,不跑了,哈哈……”
就在这时,路的一头,三把明晃晃的飞刀,向着贼人,扑面而来,瞬间三个贼人倒在了血泊之中。
剩余的五个贼人,顿时不知失措,他们紧握手中兵器,相互靠拢,彼此保护,眼神透露着惊恐与不安。
叶晓钰见到了插在贼人胸口上的飞刀,便知叶云天已经到了。于是她大声嘚瑟道:“哥,火头和阿贵,都死啦!你要是再不到,妹妹可就让他们给活剐了。”
这群被吓破胆的贼人,赶忙大声解释道:“好汉,误会,纯属误会!我等只是路过贵宝地,求财而已,绝对没有伤害令妹的意思。”
叶云天看了一眼地下躺着的阿贵与火头,冰冷地回覆道:“都给我,下地狱吧!”
说话间一杆崭亮的银枪飞了过来,直接将两个贼人,如烤串一般,钉在了一棵巨大的白桦树上。
惊慌失措的三个贼人,目光中透露出绝望,身体不停地颤抖,紧紧地贴在了一起,他们正气喘吁吁地祈祷上苍怜悯。
俊俏挺拔,五官端正,一袭白衣的叶云天,胯下是一匹枣红色的千里驹。他缓缓来到古树前,将先前插在那俩贼人身上的银枪拔了出来。随即,他跳下马,恶狠狠地看向那三个贼人。
“少侠,饶命啊!我等知道错了,你就行行好,放过我们吧!我等保证,再也不敢踏进此地。”
“留着你们,叫我怎么对得起死去的火头与阿贵,你们这就下地府陪他们去好了。”
三个贼人见求生无望,便提着手中兵器,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拼了,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不慌不忙的叶云天,就等着三人送上门来,他以极快的身法绕过三人,一枪刺穿一人的大腿,一枪刺穿一人的手臂,接着一记回马枪,刺穿一人的头颅。
“还剩两人,我就不陪你们玩了,都去死吧!”
手臂被刺与大腿被刺的两个贼人,疼地嗷嗷直叫,直接扔掉手中兵器,跪地向叶云天求饶:“少侠,我们不是什么贼人,而是走散了的官军,因没了盘缠,于是在此弄点银两回家。”
“那你们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更该死!”
两个贼人见好话说尽,也不能苟活,于是分头逃窜,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于是各向一边疾驰而去。
叶云天又岂会让二人轻易走脱,只见他用银枪挑起地上一块青石,青石向着一人飞去,随即那人的脑袋瓜子,炸开了锅。
叶云天又将手中银枪,使劲抛向另一跑远之人,只见银枪划破长空,直接将那人,钉在了地上。
叶云天看着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转身向叶晓钰走了过去。
“平日里,老爸叫你好生习武,你就是不听。如今,连这几个虾兵蟹将都打不过,你到底丢不丢人啊!要不是韵秀阁的那美人,入不得哥的法眼,哥也不会提早回来。对了,你的桃子受伤了,估计命不久矣。”
叶云天正说着,中箭的桃子,一瘸一拐地回来了,没多时便倒了下去。叶晓钰紧紧抱着死去的桃子,伤心地大哭了起来。
叶云天带着叶晓钰,在乌鸦森林中,选了一处风景秀丽且僻静之地,将火头与阿贵二人就地安葬,接着又来到林中的小溪畔,给桃子找了个好地方。
至于那几个恶贯满盈的贼人尸首,都扔到林中的沟壑中,留给林中野兽,当做加餐了。
今日袭击叶晓钰的官军,正是天羽朝的兵士,看来战火离落羽城不远了。造成今日天下动荡的缘由,便是十五年前,天晟朝皇煜忠晔被他的结拜兄弟羽飞雪所害。羽飞雪带兵覆灭了天晟朝后,建立起了天羽朝,自称羽皇。也就是十五年前,叶孤傲在途经满目疮痍的皇都朝歌城时,捡到了刚出生不久的叶云天。
对于富家子弟,骄傲任性惯了的叶云天而言,他才不关心这天下谁来做皇帝。眼下对他最为重要的,便是十年一次的南山无极观收徒大典在即。对于打小就一心想成为南山无极观弟子的叶云天来说,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绝对不容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