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之地,谁都能进去插旗,字头太多,那怎么办?简单,打咯!只要你能在这个地盘硬抗三天,抵挡住其他字头的冲击,那就算插旗成功。
这地盘就是你的,插旗规矩,哪怕是到了现在,也仍旧存在,所有字头都认。
大家出来混,搏命是一定的,可归根结底还是求财,打输就要认,不然你三天两头就来找茬,那还怎么开门做生意,难不成真要逼对方将你赶尽杀绝?
和胜和字头能立,凭借的就是王宝的狠,以及他的刀。
以至于现在江湖上流传着一句话——钵兰街王宝巷乱不乱十二点以后王宝说了算!
这天上午,坐馆王宝闲来无事,便到自己的夜总会看看,顺便看下公司的账。
王宝正查账呢,他的心腹长毛就火急火燎的冲进了办公室,看得王宝一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头。
“那么慌张干嘛?”
“大佬,出大事了!”
长毛大口出气。
王宝起身帮长毛倒了一杯茶笑道:“咩大事也不能打扰大哥我查账啊,快坐下,饮一杯红茶润润喉咙,慢慢讲啦。”
长毛大大喝了一口茶,长出一口气,眼睛放光道:“慈云山那个想跟你的飞仔,还记得吗?”
王宝回忆了一下后,点点头:“你是说那个染着一头黄毛,身手还不错的飞仔?”
长毛用力的点了点头,道:“伱之前不是跟他说,只要他能独霸月华街,就收他入门嘛?那家伙失败了,而且转头就跟了另一個人,这人叫盛天步,外面的人都叫他飞仔天,这些天他带着黄毛他们做了些事情。”
紧跟着,长毛迅速将盛天步斩巴闭、击败洪兴新晋红棍的事情讲了一遍。
王宝眼眸精光闪烁,不由叹道:“有点意思,现在会用脑的古惑仔不多了。”
长毛也跟着叹道:“是啊,黄毛那人我是知道的,如果不是能在武力上能胜过他的,他绝对不会心甘情愿的给人当小弟。
只是没想到这个飞仔天不仅能打,脑子也灵活,还搞出了全港第一份咸湿杂志,一本十块,我挑!全港的麻甩佬那么多,就算只有一半的人买他的杂志,他都能赚到笑!”
王宝对长毛的话深以为然。
他虽然对咸湿杂志不感兴趣,但也听说过《风月》,没办法,这本杂志卖的实在太火爆,开行业之先河,首刊更是被炒到了120块一本,简直夸张。
“你确定这份杂志是飞仔天搞出来的?”
“当然确定!我找人打听过了,而且我大致算了下他们的收入,保守估计,他每个月至少能揾150万,现在这本杂志还搞什么限量发售,价格已经被炒得飞起,等下一期出街,说不定这个数字还要翻一番!
大佬,我这里有个想法,您听一下?”
王宝眉头微皱,道:“有话就直说,别拐弯抹角。”
长毛道:“大哥,这么醒目的后生仔当然要加入我们和胜和啦,我们要不出手,其他字头也会出手,而且阿基之前就答应了来我们和胜和,虽然还没正式开香堂,但这年头哪还讲究那么多大,口头上的约定,也同样算数。
我们完全可以用这个借口,将飞仔天一起拿下。
他能打又有脑,我们字头就缺这样的人才,这可是壮大我们和胜和的好机会!”
王宝摇了摇头,道:“你怎么收服他呀?这个后生仔头脑那么灵活,想要收服他?哪有这么简单!”
长毛道:“我当然不行,可要是大佬你出马就一定行!现在整个江湖有谁不知道您的威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