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还没有到那种糟糕的地步,我记得哥布林是一种战斗力很弱的黑暗生物,而且他们智力低下,根本不会制造武器,奴役他们的黑暗生物大概率也不会将武器交给哥布林,所以哥布林在战斗的时候,用的一般都是木棍跟石头。
如果来进攻我们的哥布林大军是这个武备的话,我们根本不需要困守在城池中,完全可以在野外歼灭对手。
或许,我们可以找个易守难攻的地势守株待兔。”
说到这里,查理将询问的目光投向肯德基和麦当劳,在整个法克男爵领中,这两位骑士对黑暗生物的战斗经验是最丰富的,比已经挂掉的前任法克男爵还丰富。
因为前任法克男爵压根没有亲自带兵打过黑暗生物,零散流窜到法克男爵领的黑暗生物,都是肯德基和麦当劳两个骑士带队清剿的。
虽说鲜血荒原上的黑暗生物跟人类已经和平很久了,但黑暗生物是一个泛称,人类将所有不友好的智慧种族都称呼为黑暗生物,将他们定义为邪恶的存在。
实际上,黑暗生物一点都不黑,而且只有极少数黑暗生物的种族惧怕阳光,‘黑暗’一词不过是人类强加给对方头上的蔑称,以此来对应人类是站在光明一方。
这就跟查理上辈子那個世界历史上,汉人将匈人称呼为匈奴一样,匈奴带了一个‘奴’字,本身就是贬称,匈人自己可从不认为他们是匈奴。
同样的道理,明朝时期的建州女真人,也被贬称为建奴……
这其实就跟外族人称呼汉人为南蛮、汉狗是一个道理,只不过历史上汉人胜利了,所以匈奴建奴这种称呼就流传了下来。
甚至完全被打败的匈奴人,永远也无法去掉自己头上的‘奴’字称号。
肯德基摇了摇头道:“带领哥布林的豺狼人阴险狡诈,他们不会进攻有险要地势的人类军队,就好比他们不会攻打城池一样。
如果我们那么做,带队的豺狼人只会让哥布林分兵去袭扰那些村庄,即便我们将村庄里的人都撤入城池中,他们也会将村落全部烧毁,破坏掉他们能看到的一切。
然后哥布林会饶过我们防御的地点,继续包围城池,我们最后仍然不免要跟哥布林大军在野外会战。
这还是我们兵力不多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兵力跟哥布林相当甚至比他们多的话,他们根本不会进攻。
黑暗生物虽然脑子不好使,但从来不打必败的仗,这次豺狼人敢带着哥布林过来攻打我们,无非就是仗着数量多。
哥布林对食物不挑剔,他们在野外生存的能力远高于我们人类,如果将战争拖入长期的消耗中,我们肯定先撑不住,所以我们的选择其实只有一个——在野外会战中彻底击败哥布林大军。
这就是我们人类的大军不愿意进攻鲜血荒原的原因,派的兵力多了,鲜血荒原的黑暗生物就主动避战,跟我们人类拼消耗。
派的兵力少了,又打不过鲜血荒原上的众多黑暗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