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表现得一如往常,只是哈欠打得略频繁。
莱特家今天来采购面包的果然是修西斯。我打包时给他塞了块苹果派进嘴里,他叼着苹果派笑得像得到奖赏的猎犬。
好狗狗。
不是。
按下想摸他头的奇怪想法,我挥手和他告别。
他的嘴角一下子就撇下去了,看上去好像被雨淋湿的狗狗。
我狠心没再看他,生怕再看一眼就无心工作了。
怎么会有长得这么符合我审美的人。
而且这个人还是我男朋友。
他好可爱。
感觉多看几眼心情都变好了。
脚不着地忙碌了一天后,由于昨晚没休息好,我脑袋涨疼。
照例被父母赶出去玩,我揉着太阳穴走出门,迎面撞上蹲在门口的修西斯。
“你怎么蹲在这儿?”
我感到好笑。
超大一只的修西斯听到我的声音立马站直,像弹射而起的袋鼠。
“我……”才蹦出一个单词,他的脸已经红了。
我放下按在太阳穴上的手,挨挨蹭蹭地贴近他,看他的表情。
“你没有别的事要忙吗?”我问他。
他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露出带着点傻气的笑。
得益于他的脸,这样的笑容反倒显得他格外阳光。
我也情不自禁跟着笑了。
我软下声音说:“等我很久了吗?怎么不进来找我?”
他又摇头,蓬松的金发甩出了残影。
我没忍住,伸手薅了一下。
他睁大了眼睛,不过仍然乖乖给我摸头。
好软好软,果然和我想象的一样舒服。
活了两辈子我一直都想养一只小狗,可惜都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养。总之我真的很喜欢毛绒绒。
小狗的平替是男朋友!
开玩笑的。
“接下来你有什么安排吗?”我柔声问他。
他眼睛倏地更亮了,拉起我的手就往前跑。
我跟着他向前,不在乎方向和目的地,也不在乎沿途的风景和脚下的路,只看着他。
风吹在我们脸上,好像把阳光和温暖也一起吹过来了。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快乐。
我好像一朵被阳光钟爱的向日葵。我终于找到了我的太阳。而他正拉着我的手。
我不期然想起前世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面有一句台词: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我喜欢的这个男孩,他是我生命中的阳光、彩虹、狂风和骤雨,我从没想过能留住他,就像没人能留住风一样。
而我得到了他的垂青。
当然,我知道我值得这个。
但是,天啊,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
世上还有比这更幸运的事吗?
我不敢想这段感情能持续多久,我只愿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
直到爱意凋零,或者分别的时刻来临。
想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
那真的是预知梦。
三年以后,大家真的会死于瘟疫。
我不由自主地停在原地,松开了修西斯的手。
他马上转头看我,眼睛里流露出纯然的困惑,拉着我的手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