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孟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李若格真实的饭量。
吃了半桶饭,七八个菜,竟然还能干进去两大碗红烧肉。
也难怪苏韶没日没夜赚钱,家里的生活还一直捉襟见肘,根源竟然出在李若格身上。
练武的人,原来是饭桶。
方孟转念一想,不对啊。
秦元也是高手,饭量怎么跟普通人一样?
难道是因为他的实力不如李若格的原因?
貌似也只有这个理由。
正想着,就看见张婶将剩下的红烧肉装进碗里。
方孟不放心,提醒道:“张婶,现在天气热,这红烧肉过夜就会坏掉,一定要今晚就吃完,否则明天吃,会吃坏身体的。”
张婶露出灿烂的微笑:“少爷多虑了,这么好吃的肉,我家那两个哪里忍得住留到明天呢。”
她刚才也没少吃,毕竟第一次尝试这么好吃的肉食,能忍住才怪。
此时,她对方孟早已佩服的五体投地,原来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少爷,竟然有如此高超的厨艺。
“那倒也是。”
方孟煞有其事的点头,我果然是有做菜的天赋。
秦元早早端着一碗红烧肉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不太习惯跟女子同餐,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怕人家看不起他那野猪进食的吃相。
云儿吃的时候也没有女孩子的斯,倒是挺有孝心,撑得吃不下了,这才不忘给梁叔带一份。
苏静舟在众人中算是最能忍耐得住欲望的人,虽然没少吃,但她的吃相还是那么优雅,还不忘绉绉的评价几句。
不愧是大家闺秀,就是有排面。
与同为大家闺秀的李若格,完全是两个极端。
“张婶,我爹回来别忘记把那碗提前留着的红烧肉给他端过去。”
张婶每天要等方若臻散值回来才能回家,但是提前打扫倒是可以先做。
“好的少爷,我会一直热着。”
“嗯,对了张婶,刚才你一直在我身边,这红烧肉会做了吗?”
做这玩意一次就行了,让方孟天天做,还不如杀了他。
“大概会了,不过还要亲自动手才知道。”
这么有信心?
方孟笑道:“那好,明天你来做,我在旁边指点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可是……少爷,这饴糖和烈酒……我拿不到。”
“这都不是事,我跟王同说,以后只要做红烧肉,你就去拿,就说我说的……不对,”方孟嘿嘿一笑:“明天做完,给王同送去一份,只要他尝过之后,我就不信这老小子还能给你使绊子。”
张婶好像想到了王同追着自己给饴糖和烈酒的场景,也跟着微笑道:“好的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