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平没有搭话,脸色却是逐渐沉了下去。
部队里谁不认识陆远征?
首长的儿子,还是读过高中的化人。
他曾经见过陆远征一次,和他这种身材魁梧,枪林弹雨中建功立业,练出一身腱子肉的糙老爷们不一样。
他是带着光环去的部队,被安排在部队办公室做职,戴着金丝边眼镜,气质儒雅干净,周身都带着高不可攀的冷漠气息。
他不得不承认,他跟季暖站在一起,郎才女貌,般配又养眼。
他刚才竟然痴心妄想他和季暖能在一起,他自嘲地笑了笑,心里钝钝地疼。
李院长说完这个,又提了一件高兴的事情:“我刚才听上面说,你这次任务表现特别优秀出众,决定给你记一等功。”
这是顾建平军旅生涯中第一个一等功,除此之外还有数不清的二等功和三等功。
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功绩,前途不可限量。
李院长拍拍顾建平的肩膀:“你的好日子在后面呢!”
这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顾建平心里却异常沉闷,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
季暖将近四天滴水未进,饿得头晕眼花,四肢也没力气。
她不会像前世那么傻,以为自虐就能换来别人的心疼和爱。
不管有没有人爱她,她都会好好爱自己。
季暖端起陶瓷缸,小口小口地喝着小米粥,喝完了还没饱,她又吃了两个水煮蛋。
吃饱喝足之后,季暖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她把鸡蛋壳收进袋子里准备丢掉,走的时候看了一眼保温桶,一起拎着走了。
她扔了垃圾,在医院门口看见流浪狗的狗盆,她拧开盖子,准备把粥倒进去喂狗。
刚要倒,有人拽了拽她的衣摆,力道很轻。
季暖扭头,一个脏兮兮的小孩映入眼睑。
他大概八九岁,却很瘦小,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头发长得打绺,遮住了脏兮兮的小脸,身上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补丁棉衣,棉衣领口袖口泛着油光,还有股酸臭味。
最让季暖震惊的是,他脚上穿的是草编的凉鞋。
这么冷的天穿凉鞋,他的脚冻得发紫,脚趾也生出裂口了。
季暖下意识地摸口袋找零钱,这衣服是新的,她摸了个空。
季暖正尴尬地想着怎么拒绝这可怜的小孩。
小男孩酝酿好久,终于鼓足勇气,哑着嗓子问:“你的小米粥能给我吗?”
季暖怔了怔,原来是要她的小米粥。
她只是不想喝唐英红熬的粥才会拿出来喂狗。
但这粥是她早晨现熬的,夹层里还有鸡蛋和她腌的咸菜,是好东西。
“可以。”季暖直接把桶递给他:“你拿走吧。”
“谢谢。”小男孩激动地伸手去接,在快碰到保温桶的时候,他看了一眼脏兮兮的小手,又看了看那干净的保温桶,局促地收回手:“请你等我一下,我很快回来,很快的。”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