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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去年今日此门中(1)

碧桃,这个名字,是我爹给我起的。 他是一个落了第的穷秀才,在穷山村里当一个教先生,赚来的束脩勉强够糊口。后来家计紧张,他便写些艳俗的传奇话本子,卖给金陵城内的肆,赚些酒钱。 我爹很喜欢一首诗,常常念着“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因而,他便给我起名为碧桃。 说实在的,我并没有多喜欢自己的名字,觉得有点俗。 若是让我自己起,定会起个什么瑶琴、婉玉这样更风雅的名字。 想来,唯有这样的名字,才堪配传奇话本子中那些风流俊雅的俏公子。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才子佳人的传奇话本子。 那些都是爹的藏,有些是他写的,有些是别人写的,他都一股脑地堆在了烂床板底下,日渐一日,这些话本子蒙了尘,蛀了虫,生了灰,慢慢腐烂。 嗯……回头想一想,这就像那些秦楼楚馆里那些人老色衰的老姑娘们。 我爹虽教我认字,却是不许我看这些的。 但他哪里管得住我,我每每趁爹出门的时候,便从床底下抽出来一本传奇话本子来看。 看得多了,自然知道这些话本子的套路,无非就是才子佳人后花园,落第生中状元。 俗归俗,老套归老套,可我却很爱看。 这些话本子,让身处于穷山僻壤中的村丫头,也能做一场自己变成相府千金,遇得如意郎君的美梦。 看了许多话本子,我很是早熟。 当同一个村子里和我一般大的小丫头,如蕙兰、春韭还只知道斗草、玩泥巴的时候,我已经偷偷地和阿牛哥在草垛后面亲嘴了。 对了,阿牛哥是我们村子里长得稍稍还算俊美的儿郎,我把他当成了话本子里落第的生。 而我,自然是家道中落的相府千金。 …… 说实话,亲嘴的感觉,并不像话本子里描写的那般令人神魂颠倒。 亲完之后,我擦了擦嘴,觉得也不过如此。 倒是阿牛哥很激动,他浑身乱颤,脸都憋红了,呆呆地看着我,就像是看着天上的仙女一般。 他说,碧桃妹妹,你是村里最美的姑娘。 我听罢,嫣然一笑。 我是知道我是美的,尤其当我笑起来,露出脸上两个小梨涡的时候,没有一个男人不着迷的。 就像爹嘴里天天念叨着那一句“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的酸诗。 见我笑了,阿牛哥愈发痴了。 他如老牛一般吭了一声,然后将我压在身下,在我身上乱摸的时候,我却害怕了,推开他,站了起来。 我整理被弄乱的衣衫,七分娇羞、三分得意地抚了抚鬓边的头发,轻笑一声道:“阿牛哥,你急什么,是你的,总归是你的。” 我还记得那天阿牛哥的眼神,像一只饿狼几乎要将我活生生吞了,又像是见了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一般,跪在地上,拉扯着我的衣衫,满口叫我“好妹妹”。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离幸福很近。 即便我不是话本子里的养在深闺的千金小姐,即便阿牛哥不是那风流俊俏的多情公子,我也能够体会到“才子佳人”的快乐。 我一直以为,我会嫁给阿牛哥,然后生几个孩子。 虽然早晚会变成了一个只知道柴米油盐的村妇,但年轻的时候到底做过“才子佳人”绮丽的梦。 这些遥远的回忆,能让我夏日炎炎的午后打盹时,像掏出了一块老姜糖独自慢慢地品砸。 这样就足够了。 …… 现在想来,我实在是太天真了。 一如当时的人们,总以为安稳的日子会永远的持续下去。那时的我,哪里知道,世事难料,这四个字,最是刺骨冰寒。 在我十四岁的时候,黄巾贼作乱,家里又遭了饥荒。 家家户户都穷的揭不开锅了,村子里已经没有小孩念了,也没有人找爹写那些话本子了。 那一日,爹突然说,要把我嫁给村里的老鳏夫做填房。 那一刻,我吓傻了。 我茫然地看着将我养大的亲爹,好似一个陌生人。 我问:“爹,你怎么能这么做,我可是你的亲生女儿啊!” 爹却别过头不看我,硬下心肠说道:“你嫁给他,总比饿死好。” 但是,要将

我嫁给老鳏夫,我宁愿去死。 第一时间,我将此事告知了阿牛哥。 我原以为,他会站出来,为我做主,跑到我爹面前,说我俩已经私定终身了。 再不济,他带着我私奔就是。 谁知,阿牛哥听罢,沉默了半晌,垂下头,有气无力地低声说道:“好妹妹,这不算是一件坏事。” 我一愣,什么叫做这不算坏事? “那老鳏夫活不了几年了。你伺候他一场,等他死了,他又没个子嗣,那几亩水田还有那头牛,还不都是你的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阿牛哥,一脸不可置信。 “嘿!你放心,就算你跟了那老鳏夫,我也不会嫌弃你的。等那老鳏夫死了,咱俩就——”阿牛哥说着说着又笑了,竟还带着几分得意。 说罢,他拉着我的手,摸向了他的…… 我用力地甩开了阿牛哥的手,怒目而视,死死盯着阿牛哥,又体会到那一种陌生之感。 呵,他不仅不带我走,还惦记上老鳏夫那几亩水田和那一头牛。 我气得浑身发抖,却又失望至极,说不出话来。 阿牛哥瞧见我生气了,又要上前亲我的嘴。 这一次,我却推开了他,甩给他一个巴掌,骂道:“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彼时,在我天真的幻想中,男人就该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就该是风流倜傥的多情公子。 怎么会是一个愿意将自己的心上人去嫁给老鳏夫的王八! 阿牛哥挨了我一巴掌,一半脸红肿着,另一半脸气得煞白,却低着头不敢看我,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话:“你不信我?要不你现在就给我!我保证这辈子都不负你!” 我愣了,看到阿牛哥怯懦的眼神里竟是贪婪之色。 就像是……猪槽里的猪猡。 那一刻,我心中那个努力筑构的“落第生”形象破灭了。眼前的人原形毕露,像是被孙行者一棍子打死的妖精 那是第一次,我对男人感到十足的恶心。 我狠狠地朝着他脸上啐了一口,骂道:“算我看走了眼,怎么会相中你!从此以后,咱们一刀两断!” 待我走后,阿牛哥还在背后大叫:“与其你叫那个老鳏夫糟蹋了,还不如给了我!” “碧桃,你早晚有一天,会后悔的!” …… 走投无路之际,我把这件事告诉蕙兰和春韭时。 彼时,蕙兰全家都饿死了。春韭的爹娘也死了,只剩下一个亲哥,说是要把她卖到窑子里去。 春韭不肯,被他哥打得浑身是伤,浑身青紫,却决意不撒口。 春韭听说我的遭遇,她攥起拳头,抬起头,看着我,恶狠狠地说道:“要不,咱们逃走吧!” 听到这句话,我既兴奋,又失望。 兴奋的是,终于有人说出这句话了。 失望的是,为何这句话是春韭说出来的,而不是阿牛哥。 蕙兰犹豫说:“咱们三个小姑娘,出了村谁都不认得,又没个门路,能去哪啊。” 其实,那个时候我心中已经有了一个答案,女儿河。 眼下到处都打饥荒,何处又能收留三个姑娘? 只有那做皮肉生意的女儿河。 但这话,我不敢说出口。 春韭稍稍一犹豫,便说出了女儿河。 现在回想,她总是,比我多几分胆量。 春韭说,与其等着别人将自己卖了,还不如自己去搏个出路,再差,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我想了一想,很是认同。 没有什么比嫁给一个老鳏夫更差的事情了。 蕙兰虽害怕那地方,可她全家都死光了,她没有别的选择,只得跟着我俩走。 于是,我们三个穷山村出来的小姑娘,女扮男装,走了一天一夜,终于来到了金陵的女儿河。 …… …… 我一来到女儿河,就立刻爱上了这个地方。 我竟不知道,天底下竟还有如此繁华的地方。 我沉浸于高楼大厦之间,沉迷于数不清的精巧吃食,沉溺于华丽的衣裳首饰…… 我甚至有了一个专门伺候我的丫鬟,我将她其名为“玲珑”。这是我幻想过无数次的名字,若我真是相府千金,若我真有一个丫头,那我便给她这个名字…… 没有想到,我的梦竟然真的有朝

一日实现了。 我一头扎进了这个天上人间,仿佛掉进了话本子里的世界,这里只有欢声笑语,只有青春,只有富饶,没有贫穷、饥饿和衰老。 我爱极了这快活的花花世界。 我原以为这等快活日子会继续持续下去—— 直到那一天,凤妈妈用她那三角眼上上下下打量着我,看着养尊处优的我,不再面黄肌瘦,而是变得丰腴,言行举止也变得雅,不再是那乡下来的穷丫头。 她努嘴笑着给我道喜,说我要接客了。 我面上虽强颜欢笑着,心中却是冷冰冰的一片。 何喜之有? 但我明白,若是我不听话,便会如惹了王母娘娘的仙女,离开永远快活的仙界,贬谪人间。 吃她的、穿她的、住她的,不能违背于她,我只好点头应下。 …… 第一个梳笼我的客人,是一个岭南来的做丝绸生意的客商。 他年纪很大了,比我那穷秀才老爹,还要大三岁。 至于他的相貌,我早就忘记了。只记得他咧嘴一笑,有一颗门牙是颗大金牙,总是粘黏着菜叶子,令人恶心。 他的口音很重,呱里叽歪的,十句有九句我都听不懂。 唯有一句“美人,喝啊!”,我倒是能听得懂。 待我被这客商灌得烂醉,卧于床上,不省人事。 待及醒来,我望着头顶上的鸳鸯帐,身下是绿暗红飞,枕边传来了像猪啰一般震天响的鼾鸣之声。 我的身和心尽是撕裂一般的苦楚,痴痴呆呆地望着,干涩的眼角流淌下清泪。 我回想起阿牛哥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碧桃,早晚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是的,我后悔了。 可是,我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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