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血焯水,葱姜爆香,豆泡和粉丝一块下锅煮,煮熟撒上葱花香菜和辣椒油。
汤底是用整鸭熬煮清香鲜美,配上鸭血的嫩滑、鸭胗的嚼劲、鸭肝的绵软、鸭肠的爽脆,浸了汤汁的粉丝Q弹,吃下去就让人赞不绝口。
“这粉丝好吃。”
张婆子词穷,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只能一遍遍说好吃。
“煮的烂烂的,我这牙口吃着舒服。”
它是没想到这不起眼的绿豆跟没人要的鸭血,也能做出这美味的东西,要不说妙丫是个有本事的,什么东西在她手里都会变成人间美味。
鸭血粉丝汤收获了老沈家一致好评,就连沈老爹都多吃了一碗,他断腿还没好,整天躺在床上没有食欲,这汤鲜香爽滑开胃,沈老爹喜欢的不得了。
“老三家做的,肯定很好卖!”
沈老爹说的没错,粉丝作为现代人餐桌必备的食物,就没人不喜欢的。
起初这群学生接受不了鸭货,一听到汤里面放了鸭血鸭肠,他们都有些退缩。毕竟都是看起来很脏的东西,再穷的人家也不愿意吃,更别说这群娇贵的学子。
只是大家对姜妙莫名的信任,有人首当其冲
点了一份,闭着眼夹起一块鸭血猛地咽下去。
下一秒他眼睛亮了,“好鲜、好滑!”
他吃的停不下来,有人表演现场吃播,其他人也看不下去了。
“姜娘子,给我来一份!”
“我也要!”
“我的多放辣油。”
……
沈老大和王氏忙得不可开交,但脸上都是笑意,这鸭货便宜,今天赚的钱比以往的都多,就是光卖这鸭血粉丝汤,每月都能赚五两银子了,夫妻俩算了笔账,心里都有些意动。
“小娘子,给我也来一碗。”
魏老等摊子上的学生都散了,他背着手施施然走过来。
他平时无甚喜好,就是爱吃,本来以为离了京城的厨娘他会不习惯,没想到才来这芙蓉镇半月,自己不仅没瘦,明显还胖了点。
“给,你知道您能不能吃得惯鸭货,要是喜欢我再给您添。”
姜妙多煮了些粉丝,这老爷子别看人瘦,胃口可大的很。
魏老好吃,也没有食不厌精的挑剔,这鸭货鲜美、粉丝软糯又有嚼劲,他觉得比皇宫里的宴席都好吃。
魏老把汤都喝了个干净。
“这粉丝是用什么做的?”
他吃过那么多面,还是第一次吃粉
。
“绿豆做的。”
“哦?仅凭绿豆、鸭货这些贱物也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食物小娘子手艺高明。”
他虽然对俗物知之甚少,但也知道这绿豆价钱便宜,鸭货更是被人嫌脏腥没人会买。
“其实很多平常不入眼的东西只要掌握烹饪技巧,做出来都会很好吃,而且这些东西便宜,人人都能吃的起。”
“嗯。”
魏老若有所思,要是把这些菜品都发扬出去,不仅是给大燕朝增添美食,最重要的是让更多人饱腹。
先皇荒淫无道、安于享乐,前朝国空虚、民不聊生。
新皇登基不到五年,虽然朝堂暂时稳定,但百姓生活依旧贫苦,若是能改善百姓生活,对大燕朝可谓一桩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