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城镇,白风夕就拖着几人去了成衣铺子,要去买衣服。 “白姑娘,我们没有钱啊!”雷无桀傻傻的问道。 “我有啊!”白风夕掏出一把银票,大概百十张,算下应该也有万两白银了。 “白姑娘,你这么有钱怎么不早拿出来呢!”雷无桀见钱眼开,他本不爱财,实在是这一路太苦了,他深深感受到了何为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你从马贼窝里拿的?”萧瑟挑眉,知道了银票的来处。 “你们不知道我是劫富济贫的‘风女侠’吗?那些马贼坏事做尽,这是行侠仗义!”白风夕笑眯眯的说道。 在白风夕想把银票分给几人的时候,一只手伸过来所有银票都拿走了,“你一个姑娘,带着这么厚的东西多不方便,放我这保管了!” 众人都吃惊的看着眼前这个人的骚操作,尤其是雷无桀,直接嚷嚷起来,“萧瑟,你怎么能这样?” “还钱!”萧瑟严肃的看了雷无桀一眼,雷无桀立马噤声了。 无心则无所谓,他本来抓萧瑟和雷无桀也不是因为钱。 眼见众人没了意见,萧瑟带领几人大摇大摆进了服装店。 这次由于财大气粗,给几人买的衣服都是最好的,雷无桀是他常穿的“凤凰火”,无心则比较简单,就是最简单的和尚服。 他则挑了一身料子最好的青色长衫,出于私心,给白风夕挑的也是一件青色的罗裙,和他身上的面料是一样的,看起来就像是一对。 其实白风夕私心是想让萧瑟穿红衣的,五年前初见他就穿着红衣。 那时她刚到天启,缠着哥哥去逛街,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只见一个红衣少年在大道上轻甩马鞭,行马狂奔,惊起漫地风雪。 来人满是少年郎的气息,红衣似火,远远望去像火焰烧一般。 待来人走近,少年脸上的表情逐渐清晰,只见少年发梢飞舞,眉宇间都挂着桀骜,真真是“鲜衣怒马少年时”。 白风夕思绪回笼,再见时的“萧瑟”大都是穿蓝色、青色这种颜色,再也不是张扬的萧楚河了。 看到萧瑟给她选的衣服,白风夕捕捉到了萧瑟的小心思,又释怀了,“只是一件衣服,这样的萧瑟她很喜欢”。 买完衣服,四人在客栈好好休整了一晚,第二天开始启程。这一次在白风夕的带领下,众人总算是没有迷路,顺利的到达了于师。 “哎,白姑娘,那个人为什么叫你‘惜云公主’?”雷无桀一路上都在不断重复的问,不是问她,就是问萧瑟在天启的事。 “哎呀,我怎么知道。”到了于师,白风夕终于有心情忽悠雷无桀,“听闻‘惜云公主’是天下第一美人,大概是我长得和她一样好看吧。” 萧瑟听着白风夕如此自恋,嘴角抽动着,憋着笑,想不通她如今怎会如此厚脸皮。 就连无心都自愧不如,听到“天下第一美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若是白风夕能听见萧瑟吐槽,定要回他一句“近墨者黑”。 无心见雷无桀还欲再问,把话接过去,“不只呢,我听闻惜云公主通诗、精六艺、知百家、晓兵剑,不只是天下第一美人,还是天下第一才女呢!” 萧瑟已经放弃挣扎,呆若木鸡的看着厚脸皮二人组如何忽悠雷无桀。 “这个惜云公主这么厉害!”雷无桀挠挠头,“只是一个蕃王的女儿为什么封为公主而不是郡主呢?” 这个问题也许只有萧瑟能解答了,“风惜云生于明德二年,少享才名,十岁时写《论景台十策》才压魁,明德帝大悦封为“惜云郡主”,才名天下皆知,而后作的《八行诗》、《集花词》当时百姓几乎人人能诵。” “风惜云十二岁一剑斩断禁卫军大将李羡的龙环大刀。” “十四岁以三丈白绫独战五百将士,一手创立威震天下的五万风云骑,改良了随天武帝萧毅打天下的‘凤王’的‘血凤阵’。这五万风云骑乃是精锐中的精锐,可抵二十万大军,在与南诀一站中立下赫赫战功。” “明德帝在明德十六年封为‘惜云公主’,位比王爷,也是为了感念她的功绩。” “十五岁作《论为政》,让朝堂的武百官赞不绝口,自愧不如。” “十五岁之后便常年抱恙,淡出了世人的视野。”萧瑟看了一眼白风夕,“也许是慧及必伤吧!” “这惜云公主真是一个传奇人物,她的武功境界是什么啊?”雷无桀好奇的问。 “风惜云十四岁就入了自在地境,现在没有听到她入逍遥天境的消息。” 惜云的剑法是
“凤啸九天”,也许是为了隐藏身份,相逢后从未见到她施展过。 “萧老板,你在天启待过,应该见过惜云公主,她和白姑娘谁长得好看啊?!”无心状做好奇的问。 三双好看的眼睛都看向萧瑟,看的他有点紧张,斟酌到,“虽说惜云公主举世无双,治武功不输天下男儿……但还是江湖上的白风夕恣意潇洒,自然是眼前人好看。” 说完,雷无桀满足了好奇心,白风夕满意了,无心则露出钦佩的表情,面带调侃。 萧瑟剜了无心一眼,总觉得这个邪乎的和尚不安好心,在给他挖坑跳。 萧瑟停下脚步,看向无心,嘲讽道,“无心,你要来这于师国,没钱的话,我萧瑟可以借你,大不了以后加倍奉还就是。若实在没有钱,武功秘籍拿来充数,不是不行。不过你若是不认识路的话,那我就爱莫能助了。如果我们是认路的人,就不遇到你了。” 萧瑟越说越无奈,一路上认识的都是不认路的人,好不容易碰到惜云这个认路的,到了于师后,这个唯一认路的也不认路了。 萧瑟看了眼天色已到正午,“还是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无心却没动,眼神定定盯着一处酒馆,眉头微皱。 白风夕和萧瑟都注意到了无心的异常,顺着看过去,只见一个和尚竟然抱着一坛子酒,大口大口的喝着。 “他在喝酒?”白风夕抓住了重点。 萧瑟却比白风夕观察的更仔细,一眼认出这个人和无心一样,头上都没有戒疤,“他不是和尚。别看了,他带不了你去大梵音寺。” 无心却没理萧瑟,直直的盯着那个和尚,走近了几步,想要看看对方的正面。 雷无桀看着和尚抱着个酒坛子,不由得感叹道:“这人海量啊!” 那么一大坛子酒抱着就喝,而且看样子还不是一坛,算下来酒量简直惊人。 “这坛酒在我们雪落山庄也能值个三二两银子。”萧瑟察觉到不对劲,观察的更仔细了。 雷无桀听到这话,惊道:“三二两银子?那得买多少老糟烧啊!” 白风夕盯着对方和尚的衣服,忍不住感叹道:“这儿的和尚真是有钱,面前两个酒坛子,至少花了五六两了!” 无心却没管身后几人的聊天,上前走近了那人,看清了他的面孔。 “找到了!”无心低声道。 无心还没有动作,那个和尚突然停下了喝酒,眯眼看向一个方向,随即轻功一起,直接飞走了。 无心心下一急,连忙运气去追。 “高手啊!”雷无桀惊叹道,他心想这一趟江湖真是没有白走,感觉这江湖上的高手就跟不要钱似的,这大街上随便拉一个喝酒的和尚都有这样的身法。 萧瑟微微思考一下,立刻明白过来,对两人道:“追!” 三人运起轻功,立马追在无心身后,没一会儿就落在了一处寺庙门口。 雷无桀看着无心,看了眼四周,也没发现追的那人身影,好奇的问了下,“怎么不走了?” “已经到了。”萧瑟看着门口上“大梵音寺”四个字。 这寺名虽然起得霸气,并且身为于师国的国寺,光论大小,的确能与云林、白马等天下名寺相差无比,可是论气派就差了许多。 如今天子信奉佛教,中原大寺的香客可谓是络绎不绝,然而西域佛教却讲究苦行,饭不能吃饱,衣服不能穿暖,唯有苦行,才能获大功德。 这大梵音便担得起一个“苦”字,莫说如中原大寺般的金碧辉煌,简直就像是蒙了一层土,破败的像是随时就要倒一般。 无心愣愣地看着这个门口,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只见他运起轻功,落在了屋顶之上,其他三人连忙跟上,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躲着,朝寺庙内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