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小镇耍富 (第12页)
苦涩的艰辛的羁旅,充满着沧桑的秦阳已经从情感误区中走了出来,不再患得患失。虽然失去了胡如烟这样的金丹境修者陪伴,但他却从中解除了自身的束缚。
不再畏手畏脚,不再瞻前顾后。没有天狐的明显特征,他可以一览中原山水的美景,异界旅途的风光。一路上可以拉开嗓子高歌一曲,又可以毫无顾忌的四处走动。
他不再担心有谁窥视天狐这样的生灵瑰宝,没有任何束缚的心才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在修为在不知不觉间有了不少的进境,心境得到了释放,没有了昔日的压抑,绷紧的心弦终于可以放下,可以尽情的畅怀,想吃就吃,想喝就喝,何等的逍遥自在,比起在天河不知道快活了多少倍。
未到小镇,便远远看到小镇一家酒楼插在门前那高高直立的旗杆,炊烟袅袅直上青云,伴随着晚霞赤云,一副美丽的晚景图便刻画在眼里。
第一次遇到了完全属于人类的生活小镇,秦阳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激动。一股亲切感,没有那令人紧张的妖兽群居野蛮的原始生活,不会茹毛饮血,过着野人般的愚昧的厮杀。
给人一种清静安宁的生态,这座小镇,单从古老的城墙建筑,便知已是历史悠久的名镇,从城墙散发出那古老的气息,便略知一二,它经历了很多战争,依然没有把它摧毁。
当秦阳交了一枚金币入城税后,才得以从古镇守卫中脱离开,进入古镇中来。瞧着房舍林立,错落有致,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好一个繁闹喧嚣的街市。
各个酒楼、茶楼和客栈数不胜数,名为镇,至少让他感觉身在城市中的感觉,他不知道是不是称之为城的都市,是否要比这个称之为镇的地方要大多少倍。
目下,对于这些人类建立的镇、县、郡、都到底有什么比例,他是不得而知。以他终日在外,随处皆可为家的生活习惯,并不在乎这些差别。
反正慢慢的了解也不迟,知与不知并没有影响到他的生活。走在街道上,小白和小东西则露出一副好奇宝宝的摸样,看到什么都是惊喜连连,犹似乡巴佬进城之状。
弄得旁边的行人纷纷露出鄙夷的神色,奈何,秦阳想要呵斥一番,随后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小白和小东西不过是两只有灵智的兽罢了,其心态还处于原始的单纯的无邪思想,并没有因为这些人的鄙视而有所减缓他们的兴致。
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秦阳的习惯便是先找一家看得入眼的酒楼进去,慰劳自己的肚子,其后才是住店。第二天考察当地的人情风俗和地缘地貌,好为他有个脱身的路线。
身上的钱财,他从不担心没有。从黄蜂兽数百年的积蓄中打劫而来,他应该算得上一个超级大财主。否则,使用了百块灵石购买一座院落也不会眼睛都不眨一下。
“不要唧唧歪歪的,先给我进去大吃一顿,享受一下富贵的人生。”秦阳当即怒瞪了两个乡巴佬似地土鳖妖奴,这才大摇大摆的走入酒楼,看都懒得看一眼身边的一众,直接扔了十枚金币给了小厮,道:“给我来个雅间,把你们这儿的特色都给我来一份。”
小厮见到眼前土气的家伙出手这么阔绰,看起来不是富家公子的打扮,竟然给他十个金币眼睛都不眨一下,好像给的不是钱,给的是就是一个面子。
从秦阳身上散发出上等人的气势,心里一下明白过来了。今天他是遇到大财主了,人家现在是搞微服私访,装逼在外逗留,拌穷人的生活。
“谢谢公子的赏,小的给公子领路。”小厮眼中露出了兴奋,神态中却不失恭敬,一副奴才的摸样,屁颠屁颠的为秦阳引路。
下面吃饭喝酒的客人们,也被秦阳豪阔的出手震慑住了。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视金钱如粪土的人,今天总算见到了真人,而不是传说。
若是换做都城中的那些超级豪门,在那些高级酒店里面,打赏小厮的钱财不会引起他们的惊呼,而是在这样上不得档次的酒楼里,竟然打赏那么多的金币,一般打赏一个金币已是非常了不起的人了,大多都不会给打赏的,酒店的级别还不够高,今天却发生了。
人家压根就不在乎那点钱,可见此人的富有,最让人难以相信的是:秦阳的衣着并非那么华贵,而是非常的普通,不算好也不算差。
秦阳来到雅间后,掀开窗户,背着手凝视着下面过往的行人,让他感到奇怪的是:这些人的修为并不高,包括镇上守卫都是如此,他们仅仅是练气境,最高不过练气九级。都没有突破筑基境的人出现,这才是他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难道突破筑基境就那么难?
第四十一章 小镇耍富 (第22页)
练气境突破到筑基境,他并没有觉得有多么困难,似乎与吃饭喝水那么简单。现在看到这些人后,他才明白不是这些人修炼不好,而是没有充足的资金,他们的资质中下,说明修炼到筑基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是他在天河看到的人类那样,都是筑基境的修为,说明筑基境不是普及到每一个人。
这么说来,他也算是目前小镇上不可多得的高手。想到这里,心里为曾经的谨慎有些好笑,把这个世界上的人高看了一眼。
从这些修炼到练气境的人来看,至少都是修炼十年之久,可见,修炼一途,并非他想象中人人都可以轻易的突破到筑基境,自家还不算是一个废物的角色,也是其中的佼佼者。
一路上他总是得过且过,内心里还是有着一丝恐惧。面对未知的恐惧,以为这个世界上他是垫底的货色,现在看到这个以他猜想的相反,心情不禁愉悦起来。
一顿饭吃了五百金币,还是吃最好的,不过令秦阳无语的是:小白和小东西竟然也是酒坛子,喝起这些好酒,好像喝开水般,额外耗费了五百金币。
单单是肉食,小白这个吃货几乎是占据了十分之九的钱财,搞得小东西抗议小白过于能吃,抢了它不少喜欢吃的东西,下手又没有小白快,虽然最终大家的肚子都鼓鼓的,但心里还是有些不快。
不过,秦阳这顿饭的消耗,弄得旁边服侍的小厮看得目瞪口呆,他从来没有想过有谁的宠物这么能吃,那么小的肚皮,几乎比一只壮年的老虎的食量还大。
便是那么一只小小的老鼠,吃起来的量将有两个成年人的饭量,喝起酒来更是让他膛目结舌。差点吓死他,心疼那些东西有些浪费了。
搞不明白,这个富贵的公子哥,竟然舍得把那么精良的高贵的菜肴让两个宠物如此浪费,太不把钱当一回事了。
小厮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一个超级羊祜,那钱好像不是他的一般,吃一顿就要一千金币,丫的,他只要一个金币美美的吃一顿了,而且还可以抵挡一天的能量消耗。
这里的人不是看吃几顿,而是看你消耗的量,大多贫民一天一个金币便可以维持生计了,可以算的衣食无忧。不过好多贫民都没不会这么消耗,他们会花费一天半个金币来维持生活。
不像秦阳这样,随便吃一顿就消耗一千金币,那是在都城内,是不是几千金币或是上万的金币才让他满足。妈的,老子现在才知道何为富裕,太让人既嫉妒又羡慕。
人家的宠物随便吃一顿,就是他一年的生活了。秦阳不以为意,从小厮的表情可以看出来,这里的消费并不高,他的消费算是最阔绰最铺张浪费的一个了。
他心里不禁感叹,他算是真正体会到真正的有钱人是什么滋味了。至少这里的金币换成以前的美元或是金币,都是上万啊,能不吓人吗?
心里得瑟起来,为自己在打劫黄蜂兽族宝的时候,没有忘记从黄蜂兽族宝中把金币也顺手收起,在他灭世黑莲空间里,金币至少有三十亿。
够他消费不少年了,还有灵石更是让人羡慕。要是让人知道,他身上还有更加高级,根本不是金币可以衡量的财富之多,可以把这些国家中的富商门、豪门家族活活用灵石给压死,不知道他们会何种感想。
会不会跳起脚来,狠狠的大骂:你他娘的,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败家子啊。
当秦阳结完帐,敢要跨出酒楼,便听到酒楼外一个满脸污垢的少女慌慌张张的朝着前面跑,后面则是一群人在追。
“快!揽住她!”
“公子不要管她,她不过是一个逃奴罢了。这种事情每天都会上演,想管也管不了,都是一些大奴隶贩子经营的行业,没有谁敢管他们的闲事。除非你不想活了,在这些人奴隶贩子中,但凡成为他们的奴隶,今生别想离开。”
小厮见到秦阳有些意动,觉得这个公子怕是从未出过远门,否则不会不知道这些,加之秦阳出手阔绰大方,他才会好心的提点。
秦阳点了点头,眼中露出了愤怒。他很坏,他承认。但是,他平生最恨的就是这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缺德到家,毫无人性。他的妹妹就是因为人贩子而自杀,当他赶到的时候,自己的妹妹已经死了,从此发誓,但凡遇到此类情况,他必杀之。也是想慰藉妹妹的在天之灵。虽然那个妹妹不是他的亲妹妹,只是一个邻家小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