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一年级的留级,二年级的我在读各个方面,好像都理所应当要比其他同学更强才是,至少老师和家长都这么认为。
一直以来,我都没什么大志向,小学如此,中学如此,后来一直如此……
那一次记忆犹新,语老师听写词语,我错了一个,老师叫我抄写二十遍。其实二十遍也不算多,很快就能写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错了一个词语,他就要那么生气。或许是一次就听写十个词语,你还给错一个,就这么难记吗?
从那以后,听写我就开始打小抄。那时候早上第一节课是语,通常都是这节课听写。我呢,头天晚上把那天的生词写在纸上,然后把纸夹在包皮与皮的中间。那种包皮是磨砂半透明的,姐姐买的。我从她旧上扒下来,我自己拿来包用。
就这样,听写的时候我把做好小抄的垫在听写本子下面,老师说一个词语,我趁他不注意把本子挪开看一下小抄。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听写都是满分,那段时间我才不用罚抄。
直到有一天我作弊被斜对角的邵琴发现了,她报告了老师。老师大怒,扇了我好几耳光。告诉我要靠实力,搞这些歪门邪道有什么用?背下来了就是背下来了,没记住就是没记住……
此后,我听写再不能在桌上垫,就这样光板写,听写错了的就罚抄,没什么好说的。
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响响已经去镇上四年级了。我们上小学时关系处的还行,一直维系到之后。那时他礼拜五放学回来经过我家,还会来我家坐一坐,并邀请我去他家玩儿。
有一次我随他去了他家,他打开电视之后,就拿出一打试卷,开始复习。我跟随他的翻动,看到了每一张试卷上的分数。
95——98——99——100——100——100……
“哇,这么厉害的嘛!都是九十多分的,还有好几张一百的……”
“这些试卷的题目都很简单的,随便做做都能考到九十分……”
“……”
“你考试不是这样的嘛?”
“我没你厉害,很多七八十分的,还有些不及格的。”
“用点心,老师讲课的时候认真点听,没那么难的……”
“嗯……”
眼前昔日好友的“光荣战绩”,对比我的那些试卷,我觉得毫无颜面,好像被羞辱了一样。
电视里播放着英国大力士举重的节目。那英国大力士一个个长得人高马大,膀大腰圆,巨石在他们面前都显得小巧玲珑。那人环抱大石头,一鼓作气,将它抱了起来,离地几秒后才放下,这算成功了,观众席响起了掌声。那人环抱大石头,憋的满脸通红,刚抱起来一点,又重重的落了下去,这算失败了……
我在响响面前,我也败了。他轻松拿得起的大石头我费劲力气也没能拿起。我感觉羞愧,并且对他给我的“说教”有些生气。我觉得他不该那么看重我的学习成绩,于是我没坐很久,借口离开回家了……
回到家我就把那些试卷分数不及格的和分数较低的都抽走,烧掉了。因为这些试卷会沦为我们的擦屁股纸,爸爸妈妈上厕所时多少会看一下分数。分数低了自然会找我问原因,并对我说教一番。
“怎么不好好读?有那么难吗?一天到晚就知道玩儿,你看人家???……”
去了镇上上小学,我开始寄宿。在学校吃住生活开始了,我得用饭盒到食堂里打饭吃。
我的饭盒是我姐姐淘汰下来的,那种方形的铝制饭盒,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坑坑洼洼……而那时寝室的同学一般都是用的不锈钢饭盒,瓦光锃亮的,五块钱一个。那时的我知道开始要面子了,每次拿着那个铝制饭盒去打饭都感觉有些丢脸。
有一次打扫卫生的时候,我看见床底下有一个不锈钢饭盒,是上一届的学生掉落的。我捡了出来,洗干净后就跟其他人说是我买的。
我捡饭盒拿来自己用的这件事被同寝的一个男生发现,他把我的饭盒浸在卫生间的水桶里泡着,并在上面盖了一个脸盆。那天我放学到宿舍拿饭盒吃饭,找了很久都没找到。我急得哭了,老师也来帮我找,还是找不见。
她劝我说借同学的饭盒先去打饭吃,等下再去买新的。可我哪有钱去买新的,我也不愿意借同学的。老师只好向食堂阿姨借了一个碗打了饭,我才吃了晚餐。
之后就是那个偷藏我饭盒的同学把我的饭盒找出来的,一个铝制的,一个不锈钢的,都被泡在了水桶里。
直到初中,我还在穿着打补丁的衣服,小学更不需说,大多都是穿的上个年代别人淘汰下来的衣服。
有时总是难免引来那些优越感极强的同学的嘲笑,
“七,你那裤子是你爷爷不穿给你的吧?哈哈哈哈哈……”
“你那鞋子怎么回事儿,怎么鞋底下有一块啥东西黏住似的……”
那时候我的鞋子,多数是那种帆布鞋,一双二十多块。我走路比较重,鞋子的后脚跟经常被磨破,而其他地方仍是好的。我妈看着这鞋子,觉得扔了也可惜,就找来一双旧的布鞋,把泡沫底给拆下来缝到帆布底上去,这样那双帆布鞋就又可以穿了。
这种“重生”的鞋子,我都尽量不穿,因为很异类。实在是其他鞋子洗了没干,穿上之后也是极其别扭,总想把那个多余的东西给弄下来。我总是时不时的在地上蹭,往墙角踢,想把它弄下来,哪怕下雨鞋子进水把脚掌浸涨……
我们的课桌边上,很多人都会钉一个钉子,用来挂包或者挂垃圾袋。在教室跑来跑去的时候,就很容易碰到那些钉子,把衣服刮破。我的一条裤子就被刮破了,在左边大腿的胯骨下方位置。那条裤子被我妈妈补了一个补丁,让我继续穿。每次我穿那条裤子的时候,我都必须时刻注意那个补丁的位置,我不想让其他人看到。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用手掌贴住裤子,把它挡住。打扫卫生的时候,我仍然用手贴住补丁的位置,然后右手拿着扫帚扫地……
小学四年级,开始写作,要求写到几百字。那时的字组织能力确实是很差的,实在没能力写,就抄。明抄肯定要被其他人鄙视,而且老师一眼就看得出来。
老师总是表扬小猪,说他的作写的好。他平时看的挺多,大多都是课外。我看了他的作,我不明白他的作好在那里,只是老师都说他的好,那便是好了。
以我当时的写作能力,胡编乱诌也写不出什么东西。为了那点分数,于是开始抄起来。抄完的作,老师阅后便知是抄的。当堂问我,我狡辩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