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到了上学年龄就要上学,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对于贫困地区的小孩来说,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对于过去贫困地区的父母来说,不让孩子读有千百个理由。
一是意识跟不上,二是没有经济来源,三是不知道读的出路在哪里,还不如早点结婚生子等。幸好约翰没有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
他的父母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把约翰送进了学校。
(二十)汉语拼音与英字母
一年级开学后的几个星期里,老师教约翰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
回家做家庭作业时,老爸看着约翰写着一排排的汉语拼音,就问那是什么?
约翰说他在写英字母。约翰不懂什么是拼音,认为那是英语。
因为约翰见过邻居家有个上初中的哥哥有一本英语,上面就有密密麻麻的英字母。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约翰一直把汉语拼音当做英来学着。
(二十一)善于总结
约翰没读过幼儿园,但是约翰的学习能力还是比较强的,而且他善于总结规律,经常总结出一些独特的方法来,因此他的成绩经常名列前茅。
他总结出来的数学应用题解题经验:遇到“一共”就得列加法算式,遇到“还剩”就得列减法算式:在全班得到了推广。
只不过这经验只适用于一年级罢了,而且必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二十二)旧病复发
随着时间推移,约翰对学校的生活越来越熟悉,自己淘气的一面也时不时表现出来。有一种旧病复发的感觉。
有一天,语老师组织同学们背诵课,有同学读“锄禾日当午”,约翰便接道:“汗滴盘中餐……”。
又有人读“春眠不觉晓”,约翰便接道:“处处蚊子咬……”。
老师对这位当初光着脚来到学校的大男孩有些刮目相看了。
(二十三)蒙混过关
约翰的班主任老师是个严肃的语老师。
每天放学前,学生们都必须背诵指定的课才能离开。
约翰有时候贪玩,背不了课,于是他把内容抄在手心里,时不时偷看一下。
这样的方式有时能蒙混过关,但更多的时候会被老师逮着。
每当被逮住,约翰就发誓再也不会有下次,但说出这样的话时,就连约翰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能做到这一点。
(二十四)音乐课
音乐课上,老师让同学们挨个唱一首自己拿手的歌。
大家都踊跃地完成了指定的内容,约翰却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不敢上去。
老师问他缘由,他说“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啊”。
在老师的再三要求和鼓励下,阿唱了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
结果约翰的歌声确实难听,因为阿已经到了“变声”的年龄了。
旁边几个同学果真捂住耳朵,在喊“救命啊!救命啊!”。
用他们的话说,约翰的歌声就是“杀猪般的嚎叫”。
这让约翰尴尬不已。
(二十五)少一人
约翰虽然淘气,但还是深得老师们喜爱,于是让他当上了班长。
有一次,老师让约翰点人数。
约翰班上有三十名同学,可约翰点来点去,似乎少了一人。
但看看座位,也没有缺人。
正觉得奇怪,老师进来了,问人员到位情况,约翰说少一人。
老师数了两遍,却发现人已到齐。
原来约翰忘了数自己,把自己排除在外了。
(二十六)滚出去
约翰当上班长后,发现这工作最大的挑战来自自习课上。
每当自习课时,只要老师不在,同学们都吵吵嚷嚷地,秩序一片混乱。
约翰刚开始碍于情面,不好指责同学,可后来发现他们越来越嚣张了,似乎还不把他这个班长放在眼里了。
于是跑到讲台老师座位上坐着,把老师送给他的那双黄胶鞋往讲台上一放,以老师的口吻说:“谁再闹就给我滚出去!”
刚好老师也过来视察,看到约翰有这样的表现,给他竖了个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