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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尊仙殿

我本该是一生禁锢在留仙城的一名普通打更人,过着最寻常不过的生活,再英年早逝,或许尸体还可以安放在一具上等檀木的棺材里,再找一个上等的风水宝地安葬。

只是老天可怜,寻得一线生机,离开青鸯楼,离开留仙城,来到这茫茫人海中。看世间百态,丑陋的真相,何尝不是一种煎熬?为君者不为自己的子民着想,整日醉酒云烟,左拥右抱,是这个病态天下丑陋的根源。

而作为整个唐朝隐藏的第一大教捉鬼圣教,以童女鲜血祭祀,此等大逆不道之举,竟没有站出来惩处他们。为君者,执法者,知法犯法,要他们何用?纵然白纸黑字通缉令昭告天下,与世间为敌,夜某人又怎能去做那个自求安逸的缩头乌龟?

夜三更,夜三更,此名平凡无奇,但想必数月后便会惊动天下。一柄短剑名竹剑,佩一个梆子,一个少年与一名少女结伴而行,势必血剑战不公。

这个世间有太多的不公之举,没有一个人能够顾及天下所有的事情,但如果装作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是否夜里还能安然入眠?我夜三更不是什么大本事之人,但眼前能够看到的不公之举,又怎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或许师傅当年也是如此,早已经厌恶了捉鬼圣教的种种行为,所以才毅然救下了我,从此隐匿在青鸯楼,只愿做一名普通的酒鬼,整日与酒为伴,醉酒为生。

也或许只有酒才能麻痹他的神经,才能让他燥热的心慢慢的宁静,才能让他忘记一切不公之举,才能勉强争个安稳;只是他的夜,注定不眠。

杀人与否,只在一念之间。有人说杀人的感觉很可怕,看着自己亲手制造的惨象,估计晚上都不敢入睡,害怕鬼敲门。也有人说杀人很有快感,容易让人上瘾,所以战场的将军越杀越勇猛。

我觉得杀人就是杀人,哪有什么可怕与快感之事,只是分清了自己杀的是坏人还是好人,杀的人该不该杀。我第一次杀人,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有些理所当然,因为只有杀了他,我才能存活。

但有一点他们说的对,既然杀了人,哪里还有什么回头之路,只能不停的杀下去,染血的剑纵然哪天断裂,也要徒手解决敌人。****的天下,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人只有最本能的欲望,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其实对于杀人这件事情,在杀了人之后,我也想了很多。照师傅所言,我是一个将死之人,既然人之将死,何必带上那么多人陪葬?在临死前还要祸乱天下。

或许很多人都这么想,但我却不是这么想的。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举亦是如此。我此行从留仙城前往鬼山,杀人无数,但皆是该杀之人,虽然造成恐慌,不过拍手称好之人大有人在。有些人不能留着,不然只会祸害更多的人,既然如此,何不让我这个将死之人,送他们一程?

日后,不论世人怎么评价夜三更,我纵然下地狱十八层受尽磨练,也是心安理得,因为问心无愧。初阳与皎月亘古不变,没有人能够改变他们的意志,他们只忠于自己,几千年来无不如此。

而天下还有这颗赤子之心的人又还剩多少?而我,也只想做一个忠于自己的人,哪顾得上那些不懂自己的人的看法。有句话说得好,坏人就让我来做吧。

不知不觉午时悄然过去,我背着柳梦涵已经走进了第三座主峰,再行数日,便要离开五岳峰。传闻鬼山就在五岳峰的后面,但却并没有人看到过。路上碰到一些上山砍柴的壮士,曾经问及他们,却并没有人回答,反而有些刻意的躲避我们。

或许鬼山对他们而言有些特殊的意义,也或许鬼山就如它的名字一般,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使得当地的人都对它很忌惮。

又行了数个时辰,到了第四座主峰的山脚,抬头往上看去,峰顶高耸入云。但在山间,隐隐有一处凹进去的地方,仔细一看,在山上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正好通向那里。

在山脚处有一块石碑静静的立在那里,石碑上刻着几个字,为“尊仙殿”,看来是一个教派。听闻五岳峰有一出名的江湖门派,看样子便是此处,只是这名字怎么也和江湖门派联系不到一起。

尊仙殿,从字面上来看,真的难以想象其中的教徒都是那些背着一柄长剑闯荡江湖的英雄侠客;要说都是一些长须白发,穿着一身道服,每天颂传教的老头子,倒有几分相似。

带着几分疑惑,和几分笑场的潜质,我和柳梦涵并没有休息,而是顺着,小路往上爬去。这次我并没有背她,一方面因为体力实在有些透支,另一方面因为这座主峰周围的风景太过于漂亮,柳梦涵扬言要慢慢走,好好的欣赏,就像是散步一样。

这一走,本该只有半天的路程,又走到了深夜,肚子早已经饿的“咕咕”作响,包裹里唯一的一块馒头,在之前柳梦涵早已经抓在了手里,慢慢的细嚼慢咽吃下。

眼前建筑确实是一座门派的气场,一块巨大的石头上,用剑刻下“尊仙殿”的字像,在它的另一边,则是一座相仿的雕像,雕像上刻的则是一个年迈的老人,手上还捧着一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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