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梦,怎么了?”
一名手拿折扇,风度翩翩的公子看向林羽梦,他是程家少爷,程少卿,也是林羽梦的舔狗之一。
“那是孟安宇,少卿哥哥,纠缠了我好久,不知道他来这里干什么,烦死人了!”
林羽梦看向程少卿,一脸无奈。
“羽梦莫急,无论他干什么,我都让他无地自容!”
“对啊,羽梦妹妹,有我康跃在,不管他是谁,本少爷都让他自惭形秽,敢和我抢羽梦妹妹,他也配?”
康家少爷,又一名舔狗。
此时,人们的目光也落在了二楼林羽梦的身上。
“快看啊,阳江城三大美女之一的林羽梦,我的天呐,今天总算见到真人了,真是一位大美女啊!”
“庸俗,此女只应天上有!”
“快看,杜家的杜云汐也来了!”
看着人们的目光转到对面的杜云汐身上,林羽梦有些不悦。
“哇,快看,玲珑姑娘也出来了,我的天啊,阳江城三大美女齐聚,何其有幸啊!”
林羽梦身穿淡紫色长裙,属于开朗型。
杜云汐身穿碧绿色长裙,属于高冷型。
玲珑作为醉风楼头牌,也是楼主,一袭红裙,热情似火,属于豪迈型。
三大美女呈三角形分布,犹如三朵绽放的花朵,让人们看的很是入迷,想入非非。
反观孟安宇,没有看任何一人,此刻他正在脑中回想,从小到大学过的诗词歌赋,到用时方恨少,他有些后悔,没有认真读了……
可再怎么说,也不能给穿越的同伴们丢脸不是?
“很荣幸大家能来捧场,参加醉风楼第一届诗词大赛。在座诸位,很多都是学子,我们醉风楼也不耽误大家时间,废话不多说,大赛正式开始。”
一名伙计站在一楼到二楼的楼梯中央,打开了一个匣子,拿出一卷纸,将其展开。
“本次大赛,共分为五轮,每轮取支持最多的三首诗进行排名,第一名三分,第二名两分,第三名一分。五轮结束后,总积分最高者,获得五千两白银以及宝珠笔一支,并且荣获“阳江城诗仙”的美誉。第一轮,以“酒”为题,请诸位作诗!我宣布,大赛开始!”
孟安宇大喜,本以为是三千两银子,结果是五千两,如果拿下,那么自己也可以放心去往前线了。母亲的药钱,家里的开销,足够支撑两年之久。
那支宝珠笔更是精美,黄金打造的笔身,似乎刻着一头老虎,盘旋在笔身上,顶端镶嵌着一颗五彩宝石,甚为精致。
看到宝珠笔,所有人都瞪大眼睛,林羽梦更是站起身,眸子中透露着喜爱之意。
伙计离开后,五名老者展开纸张,拿着毛笔,等待参赛者们作诗。
很快,程少卿一收折扇,站起身,大声道。
“年老无复少年志,唯得满头白尽霜。仅留一壶春在手,为君独醉酒溢觞。”
一名老者奋笔疾,很快写完成,醉风楼里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程少爷,请问诗名为何?”老者问道。
“敬君!”
老者点了点头,写下了诗名。
片刻后,醉风楼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好诗好诗,多么孤独的情景,唯有一壶酒,才能让自己不觉得孤单!并且写出了寄托之情,妙啊!”
“程少果然是香门第之后,短短几息时间,便能想到如此精美的诗句,我甘拜下风!”
“……”
听着人们的恭维,程少卿很是得意。
接着又有很多人作了诗,但都稀松平常,没有太多人支持。
康家少爷站起身,负手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