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五日,天大晴。
丛明晨坐在时尚天街中庭广场的台阶上。
台阶很阔,很多层,一圈一圈向上延伸,围成由大渐小、由低到高的同心圆,同心圆的最中间是座巨大的太阳鸟——冯氏集团的标志——形雕塑喷泉。
因为正值十一假期,喷泉马力全开,水声哗哗,据说到了晚上还有灯光表演。但即便没到晚上,此地也是游人如梭,不时有逛累了的走到台阶上,就地坐下,身旁放着大包小包,歇脚的同时不忘谈笑风生,更以喷泉为背景拍照打卡。
丛明晨正在等人。
对方已经迟到,但她并不着急,反而饶有兴致地盯着正对面A座商厦的后门——虽是后门,又是长假后半段,但是购物逛街的行人进进出出、络绎不绝,一点也不见少。之前在电视里看过厉害的警察都喜欢观察人,所以她正趁这个闲暇,学着他们,通过进出行人的衣着打扮,以及与同伴的交流、表情和身体语言,猜测他们的职业和关系。老实说,还挺有意思。尤其作为一个人时的消遣,相当够格。
只是,没玩多大会儿,她的注意力就被不知道被哪位客人带来、正好落到她脚边的一枚梧桐叶吸引去。
叶子还是绿的,当然不是鲜绿,但也绝没有泛黄的痕迹,只叶柄尾端有些干,颜色略沉。丛明晨捡起叶子,先跟手比,比她手掌大;又拿到脸上比划,遮脸也有余。她仰头,透过叶子看太阳,那绿顿时透亮起来,尤其叶片里的脉络,清晰而晶莹,像从飞机上往下看到的河流,很亮,发着光;而叶片边缘,更像被金线勾过一样,很迷人。
被梧桐叶滤过的阳光晒到脸上,暖暖的。她没忍住,打出一个哈欠,眼角裹泪。于是手肘撑地,被催眠一般懒懒地向后靠去,仰着头,合着眼,进一步感受秋阳。
再睁开眼,梧桐叶已不知去向,但高远的天空和太阳还在,万里无云。天空是蓝色的,但不很蓝,蓝里面发白,像那种时髦的浅色牛仔裤的颜色——她此刻正穿着的那种。她想把天色与自己的裤色比较,但懒得低头,于是抬脚,把腿送到眼前来。然而,还没来得及比较牛仔裤和天空的蓝色是否为同一种蓝,注意力就被脚上的白球鞋半路拦截——鞋子,跟她今天等的人有点关系。
更准确地说,是今天等的人,与她的鞋有关系。
事情要从上次去小马村诱捕王挺说起。那天,丛明晨牺牲了一只鞋。当时那只鞋沾上污物,被她毫不犹豫地甩开,之后与赵波澜周旋,又被他轮椅底下的炸弹吓出一身冷汗……总之,是漫长又惊心的一夜。但好在有惊无险,最终顺利完成任务,所损失也不过一只鞋而已——因为过程太过惊心,而结果又超出期待,所以回D市后,包括丛明晨本人在内,谁也无暇再想起那只鞋来。
直到她莫名收到一个快递。
快递里正是被她甩飞在小马村的那只鞋。鞋子被洗过了,而且不只是简单的清洁,对方应该还对她的鞋做过繁琐且精心的保养。不然她不至于在拆快递的时候,被那只雪白到发亮、还散发出阵阵木草香水味的鞋子惊掉下巴。
同事们也很吃惊。
一开始,大家以为是骆马湖的黑社会搞鬼,后来看到随鞋寄来的卡片时,才反应过来是有人要讨小丛警花的欢心。危险解除,八卦之心便熊熊起。众人纷纷咂嘴,表示对这种撩妹手法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然后,又一致怂恿丛明晨赶快回电,务必要见一见这位别出心裁的追求者。更过分处,他们还拉了一个“催小丛答复送鞋男工作小组”,2小时全天无休、无定时地催促她快去见“送鞋男”,并尽快带来见组织。
丛明晨不胜其扰。
但好在,被同事“关心”的烦恼,并没有完全打消她对“送鞋男”的兴趣。因为,勉强她算见过对方,知道人家长得不赖。而且当时见面那种场景,但凡是个有少女心、英雄梦的姑娘,都不会没有一点想法。
因为给她送鞋的,正是小马村那位帅帅的——拆弹小哥。
虽然他被赵波澜调戏过,而且丛明晨的另一只鞋也在她回D市后的第一时间就进了垃圾桶,但她还是对那位拆弹小哥兴趣满满。尤其是看到留言卡上他的名字——雷满。
这名字很可爱,放在任一个场合都是,但偏偏他在排爆大队工作!排爆大队是拆雷排爆的,他叫雷满,岂不是诅咒自己天天有干不完的活吗?丛明晨很好奇:顶着这种诅咒的、这位叫雷满的小帅哥,他的排爆日常,是不是充满了惊险和刺激?
为避开同事的纠缠,她不动声色忍了好几天,终于在节前最后一天给雷满打电话,约他放假一起吃饭,以作答谢。对方受宠若惊,激动地语无伦次,一连说了好几个“好”;之后却在丛明晨向他敲具体时间时,从九月三十号逐日“不行”到十月四号。
丛明晨一头雾水,被拒绝得信心全无,以为对方根本没那意思,一切都是她自作多情,郁闷得分分钟想挂电话。还好小伙子够机灵,隔着电话听出她的不满,赶紧说明真相。
原来,D市是旅游城市,十一黄金周,游客暴涨。随之而来的,就是安全隐患也大大增加。因此,为了保障城市交通秩序,人民出行安全,整个排爆大队都要待命,守护城市安全。
丛明晨自己也是警察,虽然没有值班任务,但很能理解对方,所以马上郁闷尽散,爽快地答应在对方的轮休日—十月五号见面。更大方地说,如果时间还不行,不见面也没关系,反正她只是想道个谢,见不见面是次要。
只是,听她这么说,电话那头的雷满马上摇头说:“那不行,得见面!得见面!”
丛明晨隔着电话听出他的着急,立时笑了,笑里不乏得意。
再然后,时间一转,就到了十月五日。
十分钟前,雷满已经跟她说了临时有事,会迟到一会儿。所以丛明晨并不着急。甚至,因为今日的天气,她觉得就算被放鸽子也没啥,有这样的太阳晒一晒,什么都不是事。而且正好,她可以学着电视里那些优秀刑警,闹中取静,整理一下连日来的案情。
王梦已经认罪,包括杀害冯大石、诬陷并伤害赵波澜的犯罪动机和犯罪手段,全都供认不讳。而勒死冯大石的那根网线,也在她名下那辆小轿车的后备箱里找到了。凶器上的指纹与王梦相符,且只有她一个人的指纹。另外,虽然事发时视野不清,距离不近,但是临河路周边小区的目击者还是对王梦做了肯定的指认。
也就是说,从警方办案的角度来看,人证、物证、口供,他们都有了。因此对于领导而言,王梦的这两宗犯罪可以说是,事实清楚,没有疑点,没有冤假错,就等着上法院给法官敲锤审判了。甚至,官博也赶在节前最后一天做了通报。
可是,丛明晨还是觉得不安。
但她又说不清这不安到底来自哪里。可能是因为王梦和魏勇的“交易”,也可能是她的过于配合和坦白。甚至,丛明晨隐隐觉得,师父的对她藏着掖着也是一大原因。
尤其是在小马村送来那只断手之后。
那只手她并没有见到,但听现场的同事说,确认是已经白骨化的人手。也就是说,按当地的土壤条件,死亡时间至少在一年以上。至于以上多少,那就需要法医的专业判断了。而且,除了死亡时间以外,手骨的主人身份也亟需确定。只是,因为只剩骨头,身份鉴定并不好做。据同事介绍,单是DNA提取就很费劲。
丛明晨能想象那只手骨对刑警队,甚至对罗浩的冲击。让她困惑的是,王梦在已经被砸实那么多重案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自曝?
难道她良知未泯,或者,虱子多了不怕痒?
但是这两个理由,丛明晨都不太能认同。一来,在她眼里,王梦并没有那么高的觉悟,也没那么豁达。二来,虽然王梦和王挺姐弟都突出她的不介意死刑,但世上哪可能有真的不怕死的人,或者亲手送姐姐去死的弟弟?就算有,也不会是他们姐弟俩。
总之,这两点都说服不了丛明晨,王梦的自曝始终是一大疑点。
刑警队不是没问。但王梦好像捕到鼠的猫,故意逗他们,直接放言在刑警队确认死者身份之前,她不会交代任何相关的事情。
丛明晨对王梦没招,所以迫切想跟师父交流。但没想到罗浩也三缄其口,注意力全在那只手骨上。罗浩平日也严肃沉闷,但此时的严肃沉闷更上了一个台阶,初时只是出神不听丛明晨的陈述;到后来,连她的面也不见了,整日待在法医楼,更严禁他们进入。
丛明晨听到一些不好的传闻,非常不好。
但斟酌再三,她决定在师父出关之前,不信传言,也不去打扰他。
也正是因此,她才有时间约雷满吃饭。而且在吃饭之外,她也有事情向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