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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路见不平(2) (第2/2页)

如果是以前的唐徨,遇上这种事,他绝对不会管。

他也管不了。

但现在的唐徨,已经变成了卖鸡排的杨炜,再不是以前的唐徨。

所以此时正在发生的这一幕,在唐徨眼里看来,高大城管狠狠踹出的这一脚,就像是电影里的一个慢镜头——

闪亮的皮鞋鞋底,正一厘米一厘米地靠近熊孩子的脑袋。

这是杨炜身体自带的能力,昨天和豹哥动手的时候,唐徨就已经有了深刻的体验。

自己应该怎么办?

…………

唐徨以前看网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个八线网络写手的,好像是叫什么“长桴”。

这个长桴为了凑足字数,曾经厚颜无耻地写过这样一大段废话:

“杀人是不是一定要有动机?

并不是。

一位‘父亲’,因为自己年仅6岁的女儿顶嘴,就用皮带狠狠抽打了1个多小时,最终致死,请问这个动机成立吗?

一位‘母亲’,因为自己年仅8岁的儿子弄丢了手机,就用木棍一直从6点殴打到11点,最终致死,请问这个动机成立吗?

一位成年人,因为上小学的时候被同学欺负过,所以在多年以后的一天下午,堵在自己母校的放学路上,朝一个个自己并不认识的小学生挥舞出手里的菜刀,请问这个动机成立吗?

所以——

导致他们杀人的并不是什么狗屁动机,而是魔障!

不要笑,你我心中皆有魔障。

譬如我在超市排队结账,突然有个老头从后面把我推开,硬生生地插在我前面,我第一反应就是:这老不死的怎么还不去死?

譬如我在路上开车,突然有一辆车违规变道,差点让我追问,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你怎么还没出车祸车毁人亡?

这虽然只是一时间的想法,但在那一刹那,在我心里其实已经出现了魔障,已经动了杀念!

庆幸的是,我并没有杀人的能力,也知道承担不起杀人后果。

如果假设我有杀人的能力,也有办法不用承担杀人后果,那一刹那会发生什么?

我不知道。”

…………

套用这个道理,唐徨的心里,现在就是出现了魔障。

说得通俗点,就是冲动。

而且既不需要他杀人,也不需要他承担杀人的后果。

相反,冲动来自救人:

自己完全可以从这个高大的城管脚下,救下这个熊孩子。

如今的他,有这个能力。

以不忍之心,行不忍之事,是为仁。

仁者,侠之根基也。

于是唐徨也踹出一脚,在高大城管的皮鞋踹中熊孩子脑袋前,抢先将坐倒在地的熊孩子踹开半米。

他这一脚并不重,也很普通,仅仅是速度比较快而已。

但是伴随着唐徨踹出这一脚——他主动踹出的这一脚,从此刻起,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揭开帷幕。

一个属于唐徨的时代——

浴火重生,一跃过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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