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乔知懿是被好友的来电铃声闹醒的。
迷迷糊糊地滑开接通,她嘟囔道:“喂?”
听筒那边的容妤一愣:“不是吧?你还没起?”
乔知懿坐起身,尽量让脑袋清醒些:“这不就要起了吗。”
容妤笑了:“得,看来昨天晚上没回宿舍吧,被沈枢接走了?”
作为认识了将近十年的好朋友,乔知懿结婚这事自然也没瞒着她。
甚至还经常打电话、发消息吐槽这段半点真情没有,满满铜臭味的婚姻。
不慌不忙地下床,又踩着拖鞋走向浴室,乔知懿打了个哈欠:“还不是沈枢他临时告诉我要去什么慈善晚宴,害得我连刚到手的音乐剧门票都没用上!”
越说越气,她按开免提键,随意地把手机放到台子上,视线掠过镜子里的面庞,微微往下,便是落在白皙脖颈处的红痕。
经过一晚上的沉淀,原本的殷红变了色调,但细细看来依旧触目惊心。
越想越气,她索性骂道:“杀千刀的狗男人,他知道那票有多难抢吗!”
“我倒是还真不知道,要不乔小姐告诉我一下?”
熟悉的声线钻入耳蜗,乔知懿瞪大了眼睛。
镜面平整干净,清疏面容不容置否地倒映于其中。
男人眉宇深邃,薄唇勾起浅淡的弧度,几近琥珀色的瞳仁被头顶的照明灯倾洒,折射出不同寻常的光斓。
与昨晚端正的西装革履不同,沈枢此刻只着了件宽松简单的黑T,灰色长裤很显长腿优势,鼻梁上没架眼镜,倒是稀罕地透出几分男大学生的朝气。
隔着镜子,两人目色相对。
眨了眨眼睛,乔知懿喉间一动,心虚地打招呼:“你没去公司?”
沈枢轻哂,反问:“要是我去了,怎么有机会听到你的真情流露呢?”
被明晃晃地戳破,乔知懿表情愈加僵硬。
手忙脚乱地挂断电话,她道:“这才不是什么真情流露,只是发发对日常生活的小牢骚而已,我不信你没有过!”
“再说了,你走路没声音还偷听我讲电话,你也有错!
沈枢被她的逻辑饶得想笑,道:“所以看起来,我是那头打扰公主享受生活的恶龙?”
头一次在他口中听到这种比喻,乔知懿愣了一秒,随即一本正经点头:“对!”
彻底被她气笑,沈枢转身,还不忘拍了下她的脑袋:“行了公主,下楼吃早餐吧。”
被这个称呼喊得莫名羞耻,乔知懿摸了摸刚刚被他轻拍的地方,小脸略微拧巴。
所以他到底是生气了还是没生气啊?
啧,老男人可真难搞!
与走在前面的沈枢不同,虽然都是下楼,可乔知懿走起路来更像小孩子,踩着拖鞋发出哒哒哒的声音,清脆欢快,活脱脱是只鸟。
到了餐厅,一眼便瞅见摆盘精致的早餐。
沈枢知道她平时管理身材很严苛,几样食材数下来,卡路里少得可怜人。
端起温度适宜的水喝了口,乔知懿试着问:“你应该没有生气吧?”
沈枢掀起眼睫,目色平静:“被骂‘杀千刀的狗男人’,我好像确实应该生气。”
乔知懿当即自辩:“我那不是骂你,是对你的爱称!”
“哦?是吗,”被她的鬼扯惹笑,沈枢扬眉:“那我应该称呼你什么,小白眼狼?”
手里的叉子被恶狠狠地插进了西蓝花里,乔知懿猛吃一大口,双颊气鼓鼓,盎然一副“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听不见”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