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王,宣你女儿上朝吧。”今天李世民对李道宗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有点和一家兄弟说话的口气。
李道宗亲自干了回太监王公公所要干的活:“宣。。。成公主。。。李雪雁觐见。。。”
只见一身穿白色服饰,身披红色披风的小女孩缓缓走进来。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虽只是十四五岁的小女生,按刘易那年代顶多读初中。但却显示出成熟优雅有气质。端的是一位美女。走到刘易身边,朝刘易看了看,心道:这就是父王说的刘易吗?身穿长衫,头理寸发。皮夫呈铜古色却也干净。身高,体瘦,但让人感觉有力量感,双眼皮,五官精致。唇红齿白,气质儒雅又带点痞性。
成公主对着刘易双膝跪地,双手向前划过两个半圆,左手掌向下触地,右手掌放在左手掌上面,头磕右手背,如此行了一个大礼道:“感谢公子为天下女子说话。让我们女子有说话的机会!”
刘易被这突乎其来的这么大一个大礼被惊到了,连忙伸手拉她起来,因为刘易身高,公主跪下后刘易不好拉,所幸就也跪下双手扶拉公主双臂,口道:“公主不要这样,公主这样羞死我了。我们男人,有责任保护好大唐的老百姓,特别女人孩子等弱势群体。其实我没做什么,公主应该谢谢皇帝陛下。”李雪雁听这完全白话的对白,愣了一下。
“我说公主大侄女,陛下让你上朝,是想让你说说对下嫁吐蕃的想法,你怎么在这里先拜起天地来了。”程咬金哈哈大笑道,这样的场合开这样的玩笑也只有他敢开。关键是他经常开,而且效果出奇的好。不会得罪人。
李雪雁被他闹的老脸一红,雪白肌肤加点红晕。显得她更美丽迷人。转而对李世民跪下参拜道:“陛下,雁儿不想嫁入吐蕃。”李雪雁开口就直接说了自己的意愿,大臣中主嫁派虽然有点失望,但基本上都想到了结局。试问哪个女人愿意嫁到那冰天雪地鸟不拉屎的地方去?
李雪雁跪在大殿中间,向李世民叩了几个响头,继续说道:“陛下,雁儿不想嫁去吐蕃,一者,吐蕃旅途遥远,嫁过去此生几乎不能再见到雁儿父王。不能在父王跟前尽孝。二者,雁儿得皇后娘娘教导,皇后娘娘生前视雁儿如己出。雁儿未能报答,皇后娘娘已离开了我们。雁儿想每逢清明节给皇后娘娘上柱香。三者,雁儿听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已经年逾五旬,并不能和雁儿白头偕老。”
好样的,三个理由从孝道,恩义以及情义方面都说了不想嫁到吐蕃。试问别人还能怎么反驳。反驳就是不孝,反驳就是忘恩负义,反驳就是无情无义。这三条理由一出来。想劝嫁的大臣更没法开口了,也不知道是有高人指点,还是自己聪慧想出来的。看来这个成公主也不简单呀。刘易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