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瓢泼而下,大如豆点,祭典的礼服近乎湿透。兰昭儿生性喜洁,回到王府后,第一时间便进行了沐浴、更衣。 玉青色的锦袍裹身,金线绣的莲花暗纹光泽如水,鬓边轻别一朵玉白色山茶绢花,艳媚微压,清丽益甚。 只是少女坐在案前发怔,不晓得思绪飘到哪里去了。 圆圆蹦跳上桌,屁股蛋子一扭一弹,好似“搔首弄姿”。见兰昭儿不搭理自个,收起四条短腿,变成棉花似的白团儿,打起了盹。 少顷,侍女林小婉手捧紫檀木盒,跪坐奉上。 “多谢。” 兰昭儿开盒,葱白的指尖轻轻抚过翡翠簪身,眸中流露出了淡淡的柔情。 林小婉替她戴好玉簪,忽听兰昭儿问:“小婉姐,你……在辽月生活多久了?” 林小婉不能说话,打手势示意:“快要十年啦。” 兰昭儿微一颔首,为配发饰,又取出一对丰润的白珠耳坠,对镜戴上。 “小婉姐,你没有想过回去吗?回到自己的故乡去?”她问。 林小婉默然良久,再度打起了手语。 “是吗在梁国没有亲人了吗?”兰昭儿喃喃地说。 磨蹭着收拾妥当,步出房门的前一刻,少女轻而缥缈的话语飘至, “小婉姐,你见过牡丹花吗?” 林小婉怔然愣住,待回过神来,曳地的玉青色裙裾已然消失在了尽头。 大典结束后,贵族须冒雨前往神树,再行祭拜一番。小王爷尚未归府,兰昭儿百无聊奈,揉搓着圆圆软乎乎的肚子,企图将它唤醒陪玩。 可惜,掌心里的白团子呼噜噜地打着鼾,全然没有会醒过来的迹象,反倒睡得更熟了。 兰昭儿凑近圆圆的耳朵,哼哼唧唧地小声嘀咕:“小没良心的。” 遂不再打搅白团子的酣眠,将它放置到软垫中,转身对侍从说:“劳烦,给我拿纸和笔来。” 王府侍从办事效率很高,兰昭儿将宣纸展开,提起了狼毫。 由于过于专注,导致未能发觉:屋子里多了一个人。 垂珠相碰,响动清脆,小王爷一手拨开珠帘,见少女无甚反应,悄悄绕到她身后,俯下了腰,仔细打量起纸上的字符来。 字体为西陆人鲜少使用的正楷,瘦细挺劲、方正平直,一笔一划间自带有一股凛凛正气,极是挺劲有力。 人美,字是不同风格的美。 “写的什么?阵法的解读?”小王爷突然问。 兰昭儿唬了一跳,素指微微一颤,研墨轻溅,洁白的宣纸晕开山水般的墨迹。 “殿下!你怎的不出声?”少女嗔怪。 小王爷顺势坐了下来,捏了块桌上的果子,咔擦一咬,“你好认真,根本不理我。” 兰昭儿稍稍有些尴尬,将纸张放在了一旁,东拉西扯似的问:“方才雨大殿下可换过衣服了?” 旭罕森又拿起一个红果子,含混道:“换过了” 打量兰昭儿几眼,玩笑般的说:“真是从天上下凡来的?” 兰昭儿轻轻地笑,配合着说:“是了,小女命格不祥,为天神所罚,特来此地历劫。” 小王爷咽下酸甜的果肉,“今个儿你上灵台弹琴的时候,我差点以为,你要被风儿吹到天上去了。” 不待兰昭儿回答,旭罕森垂下眼睛,兀自说道:“阿兰,你听说过雪灵雀的故事么?” “什么?” 小王爷随手抱过睡得死沉的兔子,讲起了故事: “传说在极西的森林之中,栖息着一种神奇的鸟儿,通体雪白,羽毛光泽,极是好看。人们都说,它们是神明的使者。” “猎人每日入山打猎,负箭而去,沾露而归。于阴差阳错之下,救助了一只昏迷的雪灵鸟。猎人独居,从此,这只鸟儿便陪伴着他。” “猎人对它喜爱极了,打猎带着它,吃饭带着它,甚至在床边给雪灵鸟安置了窝。” 旭罕森捏了捏兔子的耳朵,嗓音听起来似有些暗哑, “后来,猎人在一次打猎途中遭遇了狼群,掉下了悬崖。但不知道为什么,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猎人竟然没受什么大伤他醒来之后,身边只留下一支泛着光彩的雪白羽毛。” “无论猎人再怎么寻找,都再也没有见过那只雪灵鸟。人们都说,它回到森林中去了” “结局我也记不清了”
“阿兰,我只是觉得你和雪灵鸟很像,漂亮又灵气,好像无论如何,也无法真正地留住你。” 小王爷的神情平平淡淡,手上的力气却不自觉地加重。 小白兔无辜遭殃,受到惊吓,从少年的手里飞窜而出,蹦跳至兰昭儿怀中,缩成了雪白一小团,瑟瑟发抖,真是可怜又可爱。 兰昭儿嘴角微微抽搐,安抚地摸着白团子的后背,悄悄腹诽:“你心情不佳,欺负我的兔子作甚?” 安静一刻,少女清丽如莺啭的声音响起:“殿下,兰儿以为,雪灵鸟在最后的最后,一定会回到猎人身边的。” 她说的笃定,小王爷追问:“为何?” 兰昭儿浅紫的明眸流彩,神秘兮兮地说:“直觉。” “我直觉一向很准。”少女仿佛胸有成竹。 旭罕森逐渐把烦躁的感觉压制下去,忽觉手中空空,低头一看,这才发现手里的胖兔子没有了。手上闲不住,拿过桌上的纸张,试图阅览。 然隔行如隔山,小王爷看得一头雾水,疑问:“那场雨怎会下得这么及时?还是说,雨水确为你用灵术求来的?” 兰昭儿骄傲地哼了一声,俏皮道:“我算出来的呀!” 见旭罕森面有疑色,含笑解释说:“我先通过星辰的位置,粗略演算出降雨的大概时日,然后再通过云层的变换、特殊的阵法,推演出准确时辰。” “纵使时间存在些许的误差,在祭祀完成后才下雨,也不会妨碍我的计划。” 难怪,祭祀的启动时辰也违背惯例。 旭罕森忍不住慨叹:“还真是连老天爷都在偏心你。” 过了几日,兰昭儿恰巧又得了空闲,谁也没有打招呼,怀揣着既定目标,独自出门逛起了街。 地处金勒最繁华、最鼎盛的一条街市,道路人潮涌动,少女径直来到一家首饰铺前,拾阶而上。 此乃王城最好的首饰铺子,首饰的原料、打造之工艺均远超同行。 伙计很快迎了上来,听到兰昭儿的要求以后,带她来到了指定的区域,一一介绍起来。 午后的阳光照耀着店铺,空气中轻尘浮动,温暖,慵懒,叫人瞌睡上头。 兰昭儿悠悠漫步于各式玉器,翡翠扳指、玉佩、发冠,甚至连男款耳环都有,当真是琳琅满目。 然而没有一样成品,足以让兰昭儿满意。 “不好。” 少女默默地想。 即便小王爷喜欢华美的事物,但如此俗气的饰物,是万万入不了眼的。 掌柜素是善于察言观色,漫长的时间过去,兰昭儿却不开口询问,虽隔着帷帽看不见这姑娘的表情,却也大致猜到了她心中所想,走回柜台,拿了一本精致的图册过来。 “姑娘,若是找不到合心意的,不妨看看这个。看中的花样或款式,咱们可以定做。” 掌柜之态度少见的热情,因为这个女孩看上去贵气非常,该是出手阔绰的主儿。 兰昭儿客气地道谢,坐下来看起了图样。 翻到页末,一块宝玉的图鉴吸引了她的注意。 唤掌柜取来实物,更是吃了一惊。 底色本为羊脂玉般的白,色泽澄明润泽,然玉身之中,忽地腾起了丝丝缕缕的艳红,仿佛鲜血滴入了雪白的羊奶一般,堪称几近妖冶的美丽。 见少女的目光定住,掌柜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这块玉来历可不简单!” 类似的话术兰昭儿从小听到大,耳朵都快起茧子了,但仍旧很给老板面子:“详细说说?” “这可是从大陆极西森林的雪原深处挖出来的,听说前去寻宝的一共有三队人马,数百余人,最后却只回来了一匹马,驮着一整袋宝石,每一颗皆是价值连城的珍宝!“ 兰昭儿蹙眉,心说:“有点吓人。” “玉石本就珍贵,其中以血玉最是难得,我也是花了大功夫,好不容易,才把它从沙漠旅商手里收来!其他地方的玉,绝对没有这么好的纹理与成色!” 兰昭儿端详绯玉片刻,在心里悄悄认同:“这倒是实话。” “您要是喜欢,”掌柜抬起手掌,给她比划个数,“这个价出让了。” 兰昭儿略略迟疑。 并非认为昂贵,她原本以为,价格还要更高一些。 西洲盛产翡翠、玛瑙等玉石。若是长安,如此极品的质地,价格恐会再翻上一番。 “可以指定样式吗?” 祈雨受封
的赏赐丰厚,兰昭儿在心里一算,郑重道:“我多加二白两白银,请务必做得细致些。” 她加价爽快,掌柜愣了一刹,喜道:“当然可以!” 或许是农活繁忙,百花楼的看客较上次少了许多。 一楼无人的角落,头戴帷帽的少女施然落座,唤一壶上好的茶水,却不急饮。 百花楼不会无缘无故接纳新人表演,凭借说人的引荐,一系列计划方得以顺利发展。 故今日前来,兰昭儿是为当面感谢。 大约一柱香的时间后,一位青衫男子徐徐步来,一掀衣袍,于对面落座。 常来百花楼看戏听曲的人,可以一眼认出青衫男人就是百花楼的说人——李修。 兰昭儿亲斟一杯清茶,莞尔笑道:“上次的事多亏先生,往后,李先生若是有什么需要,小女” “我见过你。”李修出声打断了她。 兰昭儿顿了一刹,试探问:“小女随小王爷前来金勒城不过两月,先生可是在青玉见过小女?” 李修并不回答,端起茶水呷了一口。 兰昭儿盯他看了半响,侧过身招呼伙计:“劳烦,换到楼上雅间。” 随引路的伙计抵达雅阁,兰昭儿往其手中塞一锭白银,特意叮嘱道:“下去吧,不必伺候了。” 伙计欢天喜地地退下了。 古人云:隔墙有耳。 兰昭儿绝不敢掉以轻心,在屋子里细细检查一番,脸上的虑色仍是不减。 两人隔桌相对落座,待兰昭儿取帽露出真容,李修缓缓开口:“我和你见过面,在六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