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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干了这碗狗粮 (第2/2页)

李邦国在面前的茶几上的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还就还,你敢接吗?”

林新立立马摆手,烟灰从烟上掉落下来,他眼疾手快,左手托在了烟灰下面。烟灰就这么漂浮在他手掌之上一寸的位置,小心的放入烟灰缸,这才回道:“哪敢啊!那样我家宇儿的名声还要不要了。李头,这种自损一千,杀敌三百的事情你也干的出来,不怕你家母老虎吃了你啊。”

李邦国翻了个白眼,“我哪敢啊,别说我家的母老虎了,女儿都不会饶了我。也不知你家小子给下了什么迷魂药了,真是缺德,什么事情都敢干,也不知道跟谁学的,上梁不正下梁歪。”

听着李邦国就差指着鼻子骂的话,林新立也只能赔笑道:“好好,都是我教的,有本事你也教教你家那个小子,给你拐个回来,先说好,别打我闺女的主意。”

李邦国眼神放光,盯着林新立‘嘿嘿’直笑,摸着下巴上的一点胡渣,“那堆彩礼我先留着,等过个十来年,我再还给你。”顿了一会,继续说道:“要不,我今天就还给你,咱们给两个小的,先把婚事定下来怎么样。”

林新立眯着笑眼,中气十足的一个字,“滚!”

“什么事惹你生气了,爸。”

远处一对青年男女走了过来,男的已然先天,女的也相差不远了。两人提着大包小包来到林新立身后,女孩扶着林新立的肩膀,笑着问道,脸上洋溢着幸福。

秦越默默的在一边,吃了这一把狗粮。

“嘿,嘿,”李邦国没好气的叫唤了两声。“你还没过过门呐,哪怕过了门,他也是你公公,我才是你爸。”

在蜀中方言里,是没有‘公公’这个词的,媳妇对男方的家长也是直接叫‘爸妈’的。即使说普通话,也不会刻意的叫‘公公’、‘婆婆’。

听着李邦国的话,女孩嘟着嘴,放下一堆袋子,来到李邦国身后。俯下身子,环抱住李邦国的脖子,像是炫耀一样,“爸,你看这个手镯怎么样。”

李邦国不屑的看了一眼,“怎么就挑了个这个,他家没钱了吗?”

“喂”,林新立瞪了李邦国一眼,看着女孩手上的手镯。“这东西,我当初可是都没舍得给我老婆买,你就知足吧!”

李邦国拍拍女儿的手,语气不自觉的柔和了一点,“那是因为你家那位已经过门了,我家这个还没有,你说话注意点,信不信我让你竹篮打水一场空。”

林新立举着双手,投降了。

女孩皱着眉,闻着父亲身上的烟味,“爸,少抽点烟吧!”

李邦国干巴巴的笑了一下,看着林新立,“这是亲家给我的,是吧!不抽不合适。再说我现在一天才几根,要知道娶你妈之前,我都是一天几包的。”

林新立也赶紧帮腔道:“是啊,不抽就是不给我面子。”说完,他转头指着自己的儿子,“你以后不需学抽烟,要是被我发现,我就家法伺候,听到了吗?”

男孩连连点头,打着包票,见此林新立与李邦国都笑了起来,女孩也是昂着头,仿佛一只骄傲的天鹅。

林新立看着一边的秦越,给秦越介绍道:“这位就是犬子,林乐(e)人。那边那位就是李老的千金,李千鹤。”说着,他指着秦越,“这位小兄弟是G市道盟的人,与犬子是同行,你们可以好好聊聊,一定会有很多共同话题的。”

林新立并没有道出秦越的背景,那样的话会给两个年轻人的交流,掺杂一丝功利在里面。

林乐人放下了东西,来到秦越面前,伸出了手,“你好,家父已经介绍过了,我便不再多言了,见到你,十分的荣幸。”

秦越身上还散发着他先天六阶的波动,哪怕没有任何背景,他也会结交一番。

秦越也伸出了手,在众人的目光中,站了起来,与他握在一起,“幸会幸会。”

两位年长者都点点头,不骄不傲,如此天赋,如此背景,未来,不可限量。

秦越给他们介绍起高杰,“这个是一个风水师学徒,我们G市道盟的后备役。现在还有些稚嫩,希望各位别介意。”

高杰惊慌失措的站了起来,对着所有人,深深的鞠了一躬,除了哈哈大笑的李千鹤,其他人都对他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秦越与林乐人松开手,他在秦越的对面,找了个位置坐下,李千鹤也松开了自己的父亲,坐到了他旁边。

秦越与高杰坐下,李邦国瞟了自己女儿一眼,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随后便怪笑着说道:“芊芊啊,你看你弟弟未来的终身大事,你这个亲姐姐管不管啊!”

(芊芊是李千鹤的小名,因为千千不太好听,于是就叫芊芊。还有一个小名也是如此,告诉我你们想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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