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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偷渡

山里的蚂蝗很是可怕,只要吸在人的皮肤上,没一会就能喝的饱饱的,吸血的为了可见一斑。小心翼翼的把腿上这条和自己如此有缘的蚂蝗弄下来,王朗念了一句阿弥陀佛,送它上西天。

雾气渐渐散去了,大蚊子又出来了,王朗涂上阿木热布送给他的驱蚊药水,缓慢前行着。丛林的路很不好走,地上颇为泥泞,一脚踩下去再踏上来就是一脚的泥巴,很难甩掉。

摸索前进了几个小时,王朗抬头看看天,中午刚过,太阳正毒,林间的树木虽然葱郁,遮住了大部分阳光,但周围的气温依旧高得吓人,王朗带上遮阳帽,继续前进。那群和他街头的人不可能还留在原地,所以必须加快步伐,希望他们不要走的太远,就算要走也要留下一点线索才好,不然这茫茫林海,去哪里找他们?

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王朗停下来喝水歇息,现在他的位置距离叶指定的位置已经不远了,再有一个小时左右的脚程就能到达。希望这一个小时里面会有好事情发生,比如说那群笨蛋迷路了,在林中兜圈子,正好撞上他,这样就皆大欢喜了。

休息够了,王朗起身正准备继续前行,背包里的对讲机突然响了起来。

“附近有人听到我们说话吗?我们这里有人受伤,请求支援…老仲,我这样子是不是有点傻,附近怎么可能会有人呢。”话说到这里,随后是吱吱的杂音,王朗抱着对讲机,但是再也没有声音传出来了。王朗愕然了一下,然后破口大骂,这声音他太熟悉了,孟宏那王八蛋,他还真是会坑熟啊。

王朗无限怀疑这个该死的任务是属于孟宏的,但是这王八蛋顺便把自己也扯进来了,而且还不按套路走。一边怒骂着孟宏,王朗愤愤然收起对讲机,沿着既定路线继续前进。跋涉了一个小时,王朗到达孟宏他们曾经呆过的地方。但是这里已经没有一个人了,连一点人走过的痕迹都没有,他们的素质还是很不错的,知道在陌生的地方要隐藏自己的踪迹。

但是…但是,你们藏起来了,让我去哪里找你们?

这个时候王朗无限怀念起大白来,它的嗅觉比经过训练的军犬还要厉害一点,有他在自己身边,一定可以找到那几个家伙的踪迹,受伤的人肯定会有血迹留下来的,大白最擅长就是闻气味了。

在没有大白的日子里,王朗只好亲自劳动,他竭力寻找孟宏他们可能前往的方向,话说他到现在连任务是什么都没搞清楚,怎么找啊?一群混蛋,真以为个哥树林里长大的啊。

在原地搜刮了一会,王朗终于找到了一点有价值的东西,血迹,可能是那个受伤的人留下来的,也可能是其他。血迹不多,而且只有孤零零的一点,这有可能是受伤的人只留了一点血,也有可能是其他血迹被清理干净了。不过王朗更加倾向于后者,要仅仅受了一点伤,孟宏不至于走投无路,冒着被发现的危险用对讲机盲目进行联系。

抬着一个受伤的人,队伍必然行动缓慢,而且留下痕迹的可能性更大。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再往西走就是边界,出国到了越南,那里可不是一个适合养伤的地方。王朗本想按照反方向走,但是走没两步,直接转身,一路向西。队伍中其他人的性格王朗不了解,但是孟宏和仲达他还是知道一点的,仲达那个死脑筋就不用说了,做事情死板,孟宏平时笑嘻嘻的,但在大事情上他可不会偷奸耍滑。

一路向西,任务为先。之前王朗下来的的位置距离边境就很近了,歪歪扭扭走着这许久,他终于看到了边境,华夏边境太大,云南这边又牵连着好几个国家,所以偷渡不是很难,每年不知有多少人在这条线上来来回回,把华夏一些废弃的电子用品还有过时的衣服偷渡过去。

下午正是人最疲劳的时候,眼看四周没人,王朗如同一只猎豹一般,飞快跑过去,只要越过边境线,到了越南那边就算安全了。话说我一个堂堂的上校,为什么要和偷渡犯似的偷偷摸摸?王朗在心里腹诽,很不爽。越过边境线,这就算出国了,到了猴子的老家,越南。王朗来这里是有这优势的,他会说越南话,而且说得还不错,这都是猴子的功劳。

越南这边很穷,很乱,尤其是靠近边境这边,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枪支。而且平时来来往往的人员很杂,毒枭,间谍,特工,佣兵,还有从内地过来寻刺激的富商,以及买卖东西的商人,总之是人蛇混杂,一不小心得罪一个人就有可能是大毒枭,分分钟把你杀人灭口的那种。

饶是王朗,在这个地方也不敢大意,他对自己的武力值很是自信,但他怕被佣兵发现,他这张脸在佣兵联盟还是有一点名气的,尤其是在狼群覆灭,他继任成为新的狼王之后。

瞅住机会,抓住一个人把他打晕,然后扒下衣服,换上,再拿点东西把脸色抹黑一点,一个新鲜出炉的越南小伙就诞生了。王朗的个子不算很高,一米七五左右,但是越南人的身高平均在一米六四左右,所以王朗还是显得有些鹤立鸡群,不过好在这里其他肤色的人种很多,他们到了这里也会选择当地人的打扮,王朗倒也不是很显突兀。

穿上有些臭味的衣服,王朗吊儿郎当的走在大街上,但是眼角一直在周围摸索,他在观察周围的情况。神色淡然,但是身上总环绕着一股杀气的是佣兵,发自内在的匪气的,这是毒枭。还有一脸好奇,四处观望的,这是从内地过来傻了吧唧的探险者,以为这里有好玩的,但只要到了这里才知道,这里不是探险者的天堂,而是所有人的地狱。

天快黑了,这里的夜晚是很危险的,王朗顾不得找寻其他人,先给自己找一家小旅馆住下再说。旅店自然不是什么好旅店,但是店家信誓旦旦的说可以保证每一位客人的安全,看来这是一位地头蛇,王朗相信了他的鬼话,花了大价钱住了下来。进入房间后王朗就后悔了,这是旅店?这他妈是猪圈。但是现在后悔也晚了,瞥瞥后面小杂役鼓鼓的腰间,王朗确定他只要说出半句不开心的话,后面那哥们的枪就会顶到脑门上。您还别不乐意,您掏的钱只能住这样的房间。

送走瘟神一般的小杂役,王朗检查了房间,确定没有问题后,他简单布置了一个小警报装置,躺在床上睡觉,跋涉了一整天,累都要累死了。迷迷糊糊睡到半夜,王朗猛然坐起来,外面有动静,小毛贼?还是其他什么人?现在逃跑已经来不及了,王朗把匕首拿在手里,脸贴着里面假装睡觉。

门锁被人从外面捣鼓两下就开了,随后是有人蹑手蹑脚走进来的脚步声,听声音人数不少,其中有两个人的脚步声很重,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王朗不敢乱动,轻轻打着鼾,耳朵仔细听着动静。这伙人很谨慎,没有全部过来,只有一个人悄悄靠近,王朗手机里按着匕首,开始计算自己一会的动作,在一瞬间秒杀一个人是可以的,但其他人要是有枪支可就要麻烦一些了。

那人小心翼翼的靠近王朗,站在床边有一小会,忽然他轻声喊道:“王朗?”是孟宏?王朗听着声音有点像他,但是不大确定,那人又喊了一声:“王朗?”

王朗确定了,来人就是孟宏,他一下坐起来,借着外面照进来的月光,果然是孟宏,王朗大喜,终于见到这混蛋了。他不敢发出声音,放下匕首,在他胸口轻轻一锤,孟宏也回了一拳,两个人相视而笑。

“你们怎么找到我的?”王朗小声问道。

“这个晚点再说,先把这兄弟安顿好。”孟宏让出身子,把后面的人露出来,仲达正和另外一个伙计抬着一个半死不活的人呢。王朗立马跳下床,把他扶到床上,只看了一眼他的伤口就知道,是枪伤,贯通过去的,但由于子弹比较大,而且位置很不好,靠近心脏,所以流血很多,包扎也是很简单的,着小伙子已经失去神智了。

孟宏在房间里翻箱倒柜,找一些简单的急救用品,但小旅店哪有这些东西。王朗拉住孟宏,摇摇头说:“不用找了,没救了,失血过多,而且伤口已经发炎,以咱们现在的环境,根本救不了他。”王朗经历过无数场战争,对于战友生死这类事情看得比较开,他接受了现实,但孟宏却红了眼睛。

“怎么救不了?只是贯通伤。”孟宏心急之下连最基本的常识都忘记了,虽然是贯通伤,但也要看打在什么位置,用的是什么枪。很不巧,打这兄弟的枪手和枪都不一般。

这种事情就能让孟宏自己反应过来,其他人劝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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