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在高带着战利品离开之后,诺曼·奥斯本狂暴地摧毁着一切他所能见到的家具。
沙发、座椅、茶几,将它们统统砸了个稀巴烂,仿佛它们就是那个让他恨不得千刀万剐的高。
除了一样东西例外,那就是他从高手中得到的巨魔干细胞。
在发泄了一阵后,诺曼·奥斯本望着高消失的方向。
脸上露出了嗜血仇恨,又阴森无比的神情。
“你以为你赢了吗?不,一切才刚刚开始。”
“不管你是谁,既然敢羞辱我诺曼·奥斯本,打我奥氏集团的主意。
那就请你去死吧!
不管你是躲到天涯,还是海角。
我都会把你揪出来,一点点地割下你的肉,让你在哀嚎中死去。”
“也感谢你卖给我的这管东西。它将成为用于绞死你的绞索。”
诺曼·奥斯本手中牢牢地捏着高卖给他的巨魔干细胞,嘴中如痴如醉地呢喃着。
他说得是那样的坚定,仿佛预言师在预言着一个必然的结果。
......
此时正哼着快乐的小调,开着装有三个旅行箱的车子回家的高。
不知道由于他的功劳,绿魔这个原本历史中的反派已经即将升级为让人色变的超级大反派。
而且还是一个把他恨入骨髓,恨不得将他挫骨扬灰的超级大反派。
不过即便他知道了。
最多也就耸一耸肩,无所谓道:“这样的事,还是留给蜘蛛侠去头疼的吧!反正他也没露脸,还是先苟一波。等实在没法苟了,再来个天降正义。”
至于他这么做,是不是因为怕了诺曼·奥斯本。
他只会翻白眼告诉你,他会怕绿魔那个小瘪三。
他只是想让生活得简单、安静一些,不想惹些牛皮癣一样的烦不甚烦的麻烦。
当高将被美金给塞满的三个旅行箱拖进自家别墅,打开箱子看着里面满满一堆的钞票时,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哈哈,没想到老子这么有赚钱天赋。”
他觉得要是论赚钱的速度,他简直就是个天才。
前世那什么巴菲特,什么比尔盖茨,哪个赚钱速度来得这么快。
一个晚上,连现金加股票,足足有十多亿美金。
如今,已是妥妥的奔小康了。
也许,对于许多人来说。
有了这么多钱,已算是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该说声知足常乐了。
可他高是谁,作为一个有理想,有志气,有才华的青年才俊。
他岂会止步于此。
他的梦想可是要成为万王之王。
就这么一点钱,比起万王之王的无上荣耀来,根本就不算是个事。
最多只能算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想到自己的理想,不知怎地高又想起杰米之前对他说过的话。
如今已是民选时代,谁还愿意头顶上多一个王。
对于杰米的这句话,高认为很有道理。
他那万王之王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怎么看怎么像是封建复辟,是注定要扫入历史的垃圾堆中的。
除非他能用武力压服地球上所有的人,否则想要实现他万王之王的理想,地球人首先就第一个不答应。
可是,这真的可行。
他觉得,哪怕自己成了神话级别的强者。
成功的可能性也是极低。
至于说他为何会这样认为,却是他想到了基希克斯这一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