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写完,只写到曹魏立嗣之争那一段,不过应该也够这便宜爹看上一段时间了。
“看来为父在吾儿心里的地位还算很高的嘛,哈哈哈!”
便宜爹拿到话本后,欣然离去。
李常庚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珠,总算把这老爹给打发走了,没事动不动就来找我消遣一番,烦死本公子了。
李常庚又开始测量起火药,这一步的测量,犹为惊心动魄。
眼光不毒,实操能力不行,别来学!
他决定按《武备志》中的描述来,效仿明朝古人,验证古代的记载,用手掌来证明火药的性能。
李常庚将一勺黑火药放在左手手心处,右手起火捻子。
心里有点小怕,迟迟未能下手,毕竟五十度以上,若三秒钟内黑火药不能烧殆尽,就会对皮肤造成灼烧伤害。
对此,李常庚心里一直激励着自己。
我是主角,我是主角,我是主角,我是主角
点它!点它!
李匹夫!死则死矣!又有何惧?
暗示之下,李常庚将火捻子对准左手,戳进黑火药中。
再快速闭上眼睛,把左手拿的老远。
顿时火光冲天,手掌中的黑火药剧烈烧,随后消失,自己的手掌并没有什么大碍。
看来南韩已经掌握这种高质量黑火药的配比技术了,如此看来,材料是不用愁了。
几日后。
李常庚已经手搓了两把枪和若干枚子弹。
一把是左轮,使用金属定装子弹。
一把是早期的步枪,使用麻布或者纸张包裹的定装子弹。
经过多日的改良和完善,枪械的精准度和威力已经达到了李常庚的要求。
现在缺的就是练习时间。
为了把枪练好,李常庚早已和张夫子请假。
早上,李常庚将两支枪收入马鞍包,准备去个郊外稍远的地方练枪。
只是没想到,他刚出门,就被便宜爹发现了,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转悠,眼睛时不时瞄着他身上背着的马鞍包。
“你这么早去哪儿?”
李常庚回答:“出去随便溜达溜达。”
李渐枫笑,仿佛一头狐狸:“出去随便溜达?你骗鬼呢?为父可是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一直盯着你呢,是不是那玩意儿整好了?”
李常庚:“”
这你都能知道?不愧是征战数十年的将军,眼光毒辣。
“是,做好了。”
“打算出去试试?”
“是!”
“为父陪你一起,实不相瞒,你父亲我也想玩。”
说完,李渐枫像个兴奋异常的孩子一般小跑出去,牵着两匹骏马在府门外招呼。
“哈哈哈哈!来!儿子,这是你的马!快骑上它!咱们马上就走。”
李常庚无奈地走到自己的马匹前,掏出一个苹果,喂给它。
不情不愿地问:“爹,你真要跟着去?”
“当然,吾儿不是要练枪吗?为父在家里待得太闷了!正想外出游猎一番,所以这次,为父与吾儿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