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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穿书重生,命运的安排

在另一个世界,一名穿着黑衣黑裤长发的少女在热带雨林中奔跑,她的身形像一只猎豹,迅速地在雨林中穿梭着,雨水打湿了衣服露出凹凸有致的身材曲线,笔直的大长腿奔跑的同时,手上的德国p229型手枪不时地朝着身后打去。

同时身后露出十几张外国面孔,嘴里发出咒骂的声音“shit…”还有各种惨叫和倒地的声音。

这么多人追赶一名少女都没有把她伤到。

其中一名华国男子的面孔在一堆外国人中分外扎眼,他一头黑色短发,精致棱角分明的脸上十分烦躁。

“白清月!无论如何你今天是跑不掉的,把东西交出来,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放你一条生路!”

然后不停地朝着前面那个女孩开枪,显然他言行不符,给人一种虚伪的感觉。

“我说霍州你什么时候成了米国的走狗了,咱们华国的东西自然不会交给你们这些畜生,想什么呢?”

“哎当初你也算是我带的,之前一副忠心老实的样子可把咱们骗了呢,可惜我早就看出了你的伪装,你的计划百密一疏啊!”

“啊啊啊!白清月你个贱人,嘴巴还是那么毒,在雄鹰训练营的时候你永远压我一头,真是叫人不爽呢?你一个女人还做队长,可惜你的其他队友都在黄泉等着你呢,你还不知道吧!哈哈哈哈…”

白清月眼中闪过悲痛,握紧拳头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东西都不能落在这些米国人手中。

这是肖博士团队研发的最先进的秘密武器,她看向手中黑色古朴的手镯,这是一个带有空间的神奇镯子,她们雄鹰队的任务就是把它带回去,安全交给国家,那时候国家科技会领先米国等列强一大步,这是一个跨世纪的科技。

她收到的两条指令,第一条就是把镯子带回去,第二条如果出现意外就是毁掉也绝对不能落入他国手中,所以白清月抱着誓死的决心。

不一会她来到计划好的悬崖,她已经决定实施第二步计划,所以也准备好了同归于尽的想法。

白清月站在悬崖旁边镯子拿在手中,摇摇欲坠,十几个外国人和霍州在十米开外不敢上前。

他举起手示意停火,他咬着牙,轻声劝说。

“我说白队长何必做这么绝,你看华国让你们卖命,一条命值多少钱呢,但是米国就不一样了,只要你把镯子交出来,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十亿美金怎么样?”

“你又没有家人,无牵无挂的,毕竟你是我队长,也照顾我不少,来米国这边,条件待遇绝对比在华国强百倍,你说呢?”

“哦,是吗?这就是你背叛的原因?我的信仰不是金钱地位能够衡量的,真痛恨你这种走狗,靠着华国的土壤养育的人,转头却背叛了自己的国家,你这种人永远不懂什么是国家高于一切,你什么都不懂!”

霍州恼羞成怒,但是不敢开枪,因为这个镯子非常重要,他计划了5年就是为了今天啊!万万不能有失。

只能听着白清月训斥着自己,白清月趁着他分心的时候,偷偷拿出最后一颗手榴弹,往霍州方向丢去,霍州察觉不对赶紧抓住身边的人保护自己。

“轰”

一阵烟尘散去,留下一地的外国人尸体,霍州也受了重伤,他气得不行,现在只想让白清月死,反正她死后任务也能完成。

迅速地朝着白清月开了三枪,打中了白清月的肩膀,因为此刻已经没有了遮挡物,所以避无可避,白清月也不手软也打中了霍州两枪,随着时间流逝,一分钟的时间两人都受了重伤。

这时候霍州哈哈哈大笑,从怀里拿出一枚手榴弹,正准备朝她丢去。

“慢着,霍州你之前说的话还算数吗?” 霍州先疑惑然后轻视地说“白队长没想到你也是贪生怕死之人啊,这样吧,东西给我饶你不死,至于这些米国人的尸体,到时候我替你解释一番。”

“就说和你小队其他人对战中同归于尽了,和你白大队长一点关系没有,这样可以了吗?呵呵”

“霍州你说话算话?”

“那是自然,我的身份自然有话语权了,快点!”他贪婪地看着镯子。

“好,你过来拿吧。”

霍州拿着手雷一点点朝她走去,8米,5米,3米,1米,两人面对面。

在手镯交接的刹那间,白清月抱着他朝着悬崖坠去,同时霍州手里的手雷也爆炸开来,一阵浓烟过后归于平静。

与此同时白家的那位少女陡然地睁开双眼,脸上是惊讶和不可置信。

白清月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一本叫做《娇娇大小姐末世团宠》的小说中,原主也叫白清月,她是一个n号炮灰,从小不得父母疼爱,相反她的妹妹白妍和白傅明才是家里的团宠。

末世后期白妍成了女主筱田雅的闺蜜,连带着她冷血的父母和弟弟还有闫泽也过得风生水起,至于原主嘛开始就是一个死掉的炮灰,根本没人想起她。

原主母亲嫣娟生她时候大出血,后面白庭均出轨,她认为白清月是灾星,所以在她8岁的时候就让一个保姆带到乡下,从来没管过。

白庭均让她每年给原主一些钱,但是嫣娟肯本不乐意,偷偷地昧下了,给白妍和白傅明买衣服首饰什么的。

去年原主十七岁那保姆去世了,白庭均这才把她接回来,也打算成年后让她联姻,毕竟也是白家大小姐嘛。

本来她和闫泽有婚姻,是白家老爷子和闫家老爷子生前订下的,也被嫣娟给了白妍,可见偏心程度。

回家之前保姆对她挺好的,两人相依为命,虽然不富裕但是很温馨,从一年前踏进白家大门开始,就成了她一生的噩梦,也是她葬送生命的地方。

父母的厌弃,嫣娟的虐待,这样的区别对待,让她性格逐渐变得沉默和懦弱,勾腰驼背,厚重的刘海,和俗气的装扮这些都是白妍的计谋,但凡一点不听就是饿肚子和打骂。

虽然白庭均没打骂原主,但是他的冷漠也是助纣为虐,导致其他人越发肆无忌惮,白傅明留学回来就几次,但是他姐控的性格和纨绔的样子,回来对原主也不好,毕竟这一家子都很冷血。

中也是这么说的,白傅明回家后发现原主打扮土气,懦弱无能,根本没把她当姐姐,内心也看不起她,感觉十分丢人,动不动就跟着白妍辱骂原主,反正一家子都不是好人。

白傅明留学期间买了许多奢侈品,给她姐姐带的大品牌法国香水,给嫣娟带条贵妇丝巾,给白父带的德国手表,原主什么也没有,只有冷嘲热讽,说她不配什么的,山鸡比不过凤凰。

还有闫泽,他明明知道原主没有勾引她,却依然没有为她说过一句话,眼睁睁看着可怜的女孩被殴打,确实冷漠无情,这也是导致她死亡的原因之一。

这样的人原主喜欢她可不喜欢,她没有受虐倾向。

白清月揉揉脑袋,现在脑子里各种事情,需要她花一些时间理理。

查看了一下原主的身体,确实有各种外伤内伤,还有陈旧的内伤,营养不良骨瘦如柴,她也不得不感叹太惨了。

感觉自己前世孤儿都比原主拥有一家子极品恶毒亲人强,想着想着体力不支又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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