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西夏、金的制度
两宋时期,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也建立了各自的政治制度。北宋时期,辽国推行南北面官制度、投下军州以及捺钵制度,加强了对于地方的控制。南宋时期,金国的勃极烈制、猛安谋克制在其建国初期起到重要作用,海陵王时期的正隆官制改革,推动了本国的进一步发展。
耶律阿保机
契丹族首领,辽国的建立者,即辽太祖。唐哀帝天佑四年(90年)担任部落首领,后梁时期称帝,建元神册,国号契丹,建都潢河(今西拉木伦河)。耶律阿保机勇善射骑,明达世务,并契丹余七部。命其弟分别创制了契丹大小,又任用汉人韩延徽等,制定法律,建立宫卫骑军、州县部族军,改革习俗,发展农业、商业。建国后,耶律阿保机东征西讨,灭渤海国,回京途中病逝。
南北面官制
辽国所实行的一种官制。辽国为了兼顾各族不同状况,辽太宗耶律德光建立南北面官制度,“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官指的是朝官、帐官等,多以契丹贵族担任,因其办公场所位于皇帝的牙帐之北而得名;南面官指的是模拟唐朝设置的官制,多为汉人担任,因其办公场所位于皇帝牙帐之南而得名。由于决策权掌握在北面官机构,所以南面官中省、门下省都有名无实。南北面官制的确立有利于维护辽国的统治。
投下军州
辽代为加强统治和奴役俘掳人口而特置的军、州、县组织,也称“投下州县”“头下军州”“头下州县”。契丹贵族在初期的征服战争中,劫掠了大量的人口,他们将这些人口聚集起来,建立州县城堡等组织,称为投下。投下军州的刺史由中央任免,其他官吏由投下主自行委派,赋税除酒税和一半田租交纳辽政府外,其余归投下主。投下军州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有既依附于领主,又隶属于朝廷的二重性。
四时捺钵
辽国实行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捺钵为契丹语,意为行帐、营盘,是契丹国君主出行时的行宫,即临时居住处。每年的四季时期,辽国皇帝都要外出巡视以及从事渔猎活动,捺体就是在渔猎之地所设置的行宫,大约到圣宗时,四季捺体才有固定的地点和制度。在皇帝出行的时候,大臣往往伴随,与皇帝在捺体中商议国事,因此捺钵是辽国重要的议政场所。
勃极烈制度
金朝所实行的中央官制。勃极烈原意为“官长”,即部落酋长,金朝建立后,设置四勃极烈辅佐国政,四勃极烈为朝廷的最高官制,任职者均为皇室贵族,人数无定额勃极烈制度以少数高级核心官员合议制的形式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是一种辅佐皇帝的政治制度。但皇帝的权力受到各个高级核心官员的牵制,类似集体领导。金熙宗即位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废除勃极烈制,推行汉官制。
正隆官制
金朝海陵王所实行的官制改革。正隆元年(1156年),海陵王完颜亮下令废除中门下二省,只留存尚省,尚省设置尚令,为全国最高行政长官,同时废除平章政事官,左右丞相依旧,而在尚之下各设机构,撤销都元帅府,仿照宋制设枢密院,总掌全国军事,这就是金史上有名的正隆官制,改制进一步强化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
猛安谋克制
金代女真社会最基本的组织。猛安和谋克原本是原始社会后期的军事首领的称呼,随后发展为军事编制单位。金太祖始定制以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它们自成组织,不属于州县,计其户口,授以官田,平时从事生产,有警则自备杖糗集合出征。由于猛安谋克制度具有政治、军事、生产三位一体的特点,长官又有世袭的特权,促使人民对长官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加强。
辽、西夏、金的制度
两宋时期,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也建立了各自的政治制度。北宋时期,辽国推行南北面官制度、投下军州以及捺钵制度,加强了对于地方的控制。南宋时期,金国的勃极烈制、猛安谋克制在其建国初期起到重要作用,海陵王时期的正隆官制改革,推动了本国的进一步发展。
耶律阿保机
契丹族首领,辽国的建立者,即辽太祖。唐哀帝天佑四年(90年)担任部落首领,后梁时期称帝,建元神册,国号契丹,建都潢河(今西拉木伦河)。耶律阿保机勇善射骑,明达世务,并契丹余七部。命其弟分别创制了契丹大小,又任用汉人韩延徽等,制定法律,建立宫卫骑军、州县部族军,改革习俗,发展农业、商业。建国后,耶律阿保机东征西讨,灭渤海国,回京途中病逝。
南北面官制
辽国所实行的一种官制。辽国为了兼顾各族不同状况,辽太宗耶律德光建立南北面官制度,“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官指的是朝官、帐官等,多以契丹贵族担任,因其办公场所位于皇帝的牙帐之北而得名;南面官指的是模拟唐朝设置的官制,多为汉人担任,因其办公场所位于皇帝牙帐之南而得名。由于决策权掌握在北面官机构,所以南面官中省、门下省都有名无实。南北面官制的确立有利于维护辽国的统治。
投下军州
辽代为加强统治和奴役俘掳人口而特置的军、州、县组织,也称“投下州县”“头下军州”“头下州县”。契丹贵族在初期的征服战争中,劫掠了大量的人口,他们将这些人口聚集起来,建立州县城堡等组织,称为投下。投下军州的刺史由中央任免,其他官吏由投下主自行委派,赋税除酒税和一半田租交纳辽政府外,其余归投下主。投下军州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有既依附于领主,又隶属于朝廷的二重性。
四时捺钵
辽国实行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捺钵为契丹语,意为行帐、营盘,是契丹国君主出行时的行宫,即临时居住处。每年的四季时期,辽国皇帝都要外出巡视以及从事渔猎活动,捺体就是在渔猎之地所设置的行宫,大约到圣宗时,四季捺体才有固定的地点和制度。在皇帝出行的时候,大臣往往伴随,与皇帝在捺体中商议国事,因此捺钵是辽国重要的议政场所。
勃极烈制度
金朝所实行的中央官制。勃极烈原意为“官长”,即部落酋长,金朝建立后,设置四勃极烈辅佐国政,四勃极烈为朝廷的最高官制,任职者均为皇室贵族,人数无定额勃极烈制度以少数高级核心官员合议制的形式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是一种辅佐皇帝的政治制度。但皇帝的权力受到各个高级核心官员的牵制,类似集体领导。金熙宗即位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废除勃极烈制,推行汉官制。
正隆官制
金朝海陵王所实行的官制改革。正隆元年(1156年),海陵王完颜亮下令废除中门下二省,只留存尚省,尚省设置尚令,为全国最高行政长官,同时废除平章政事官,左右丞相依旧,而在尚之下各设机构,撤销都元帅府,仿照宋制设枢密院,总掌全国军事,这就是金史上有名的正隆官制,改制进一步强化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
猛安谋克制
金代女真社会最基本的组织。猛安和谋克原本是原始社会后期的军事首领的称呼,随后发展为军事编制单位。金太祖始定制以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它们自成组织,不属于州县,计其户口,授以官田,平时从事生产,有警则自备杖糗集合出征。由于猛安谋克制度具有政治、军事、生产三位一体的特点,长官又有世袭的特权,促使人民对长官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加强。